法学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并非近年的事,上个世纪末就有显现,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在全国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当年排在187位,2005年则成了“老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体制的改革,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潜伏着一定的危机。如何应对挑战,适应形势发展,在充满竞争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加强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是关键.
核心竞争力一词起源于对企业竞争能力的研究,它是指企业拥有的比竞争对手更强的、持久的某种优势、能力或知识体系,企业能够据此推出优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获得超越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和独特能力[1]。今天,核心竞争力一词已被借用到很多领域,大学也不例外。对于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说,在就业中能够彰显其优势,经得住考验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说”和“写"的能力
一、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面临的挑战
1.毕业生总量上升,导致就业压力 法学 就业
高等教育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和近几年的连续扩招,使得大学毕业生的数量一年比一年高。2006年我国大学毕业生人数413万,2007年增长到495万,而2008年又将增加60多万,达到559万人,就业形势进一步趋紧。由于专业间的差异,在这里笔者无力考查其他专业的就业情势,只想基于本人所在的专业分析一下法科专业学生的就业问题。据统计,全国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从1977年的223人到2007年的10多万人数增长了448倍。2001年,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学校292所,2005增长到559所,2007增长到603所,2008年全国已有625所法学院系,每年法学专业毕业生达到数十万。而在1977年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三所大学设有法律系,仅招收200多人.
十年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基本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即使不能到司法机关工作而从事与其相关的工作也不会很难.十年后的今天,送走了2000年最后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迎来了国家司法考试,高校法律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已经成为不可能。即使想成为一名律师,参加司法考试也成为必须。当前,包括极少数知名大学法学院的法科学生在内,都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而绝大多数政法专业的毕业生签约率则降低到了历史最低。目前中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转变,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该是比较热门的,可现实击碎了曾经的梦想,一些学生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这不得不值得广大法律人深
思。
2.行业瓶颈,导致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度大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就业的压力影响和制约着法律毕业生就业,尤其是法律专业本身的特点以及相关行业招聘过程中的制度性障碍,给当前的就业带来了更大的困难。这种行业瓶颈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首先是法院和XX院,它们曾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法律专业毕业生流向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现在很多毕业生就业的首选,但是现在要进这两类单位已是越来越难。原因有二:一是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后,法院、XX院招收审判员和检察员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是按照现在的录用政策,进法院、XX院不仅要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必须要通过公务员考试.
其次是国家公务员单位。《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报考人数增加,竞争日益激烈,一般来说报考人数和录取人数都在50:1以上,个别中央国家机关能达到1000:1以上。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有专业上的优势,但由于目前公务员招考实行中央和地方独自组织
考试的体制,每个省甚至市、县都有自己的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时间各异,往往造成冲突。学生为获得更多的公务员录用机会,往往在各省疲于奔命,人为地增加了毕业生的就业成本和就业困难.
第三是律师行业,它也是广大学生选择法律的一个重要驱动力。但是目前法律专业毕业生去律师事务所就业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原因有三:一是司法考试制度实施后,律所招聘也要求应聘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二是我国目前的律所大部分都是合伙制、合作制,注重利润最大化的他们在用人方面注重短期效益,而缺乏长期培养、长效用人机制,没有人才储备的积极性;三是律师行业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许多毕业生思想准备不足,望而却步。
最后是企事业单位,它们目前已经成为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的增长点,去这些单位就业的比例越来越高.但是法律毕业生去这些单位就业也存在一定的瓶颈现象。一方面对于大部分中小型企事业单位来说,使用专门的法律人才对他们来说还属于高消费,毕竟不是他们所急需的技术型人才;另一方面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来说,他们需要的是更高层次的成熟的法律人才,因此初出茅庐的应届生也很难符合他们的要求。所以应届法律毕业生在这里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
3.法学教育大众化与法律职业精英化之冲突更加剧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难度
目前,全国开设法律专业的大学已超过600所,自1999年扩大招生规模以来,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普通高校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人数增长了几倍.一些高校追求建设综合性大学,在师资、硬件设施尚不完善之际,先后设立了法律类专业并大规模招生.除了法律本科的大规模扩招外,法律专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全日制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在招生数量上也有了飞速的发展.除正规法律院校(系)外,还有各种与法律有关的“干校”。此外,还有函授、电大、自考、夜大、业大、职大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由于法学一直以来被认为是热门专业,接受法学教育的机会在增加,在校生人数不断增长,法学教育出现了大众化的趋势.而法律职业的专业化和精英化是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法律传统之一,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法律职业的发展趋势.我国自2002年首次进行了全国的统一司法考试,欲取得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均须通过统一的司法考试并取得合格的成绩。统一司法考试虽然没有覆盖法律职业的全部,但是覆盖了法律职业的主要部分。自2002年实行司法考试制度以来,2002年司法考试的全国通过率是7%,2003年是10。18%,2004年是11。22%。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和法律职业的高门槛,决定了虽受过法律教育的高校学生,在毕业时却并不能轻易迈过这个门槛,从事法律职业。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并非招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也对法科毕
业生提出了司法考试资格证的要求.
二、法学专业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对策
1.拓宽法学专业口径,提升人才规格
拓宽法学专业口径,最大限度地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使学生通过广泛的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打牢核心竞争力的知识基础。根据法学专业实际实行主、辅修制和学分制,开设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每个专业多开出几个选修系列供学生选修,打通专业界限,实现对学生“合格+特长"的培养,鼓励学生跨系、跨专业、跨年级选修、辅修。使学生掌握相近专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逐步形成复合型知识结构,提高专业“通和”能力,造就具有深厚知识基础和跨学科专业知识结构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在专业教学中应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在课程设计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校园里我们经常会发现,有部分的学生不会写计划,不会写总结,就连最简单的请假条、申请书都写得不伦不类。不懂得待人接物的基本礼仪。这些同学虽然在课堂上学过公文写作、法律文书与实务等课程,但只学了点理论以应付考试,不懂实践,课堂上缺乏师生互动,缺乏实验环节的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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