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于2009年7月11—12日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商法教学与课程研讨会”,来自全国70余所高校的商法学者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集中了以下问题的研讨:商法教学的目标、理念与宏观问题;商法课程设置、体系结构与教材建设;国外发达国家或地区商法教学的经验及启示;商法教学方法(包含实践教学与考试问题)。现将会议讨论的问题述评如下:
与会学者以亲身经历和相关数据就目前我国法学专业学生面临的就业形势,发表了看法。《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09)》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法学院系634所,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法学 就业22万多人,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达6万多人,博士研究生达8 500余人,法学教师达55 000余人。法学教育规模巨大,但是,学生就业率却跌入谷底。《2009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法学专业失业人数在全部本科专业中排名第一。法学本科毕业生工作与专业的对口率仅为47%,排名倒数第二。与会代表介绍,即使一些排名比较靠前的法学院,学生就业率也很低。从整个法学课程结构看,商法课
程与实践联系最为紧密,是学生就业最为直接的课程。但是,商法教学实践存在的问题很多,特别不能为学生的就业给予太多的帮助。对此,代表呼吁:“商法教学应当改革,从学生的就业实践出发,对60万在校法科学生的前途负责!”代表的呼吁构成了会议研讨的主题内容之一。
二、商法教学:从学术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向
基于法科学生的就业困境,商法教学的目的是职业教育还是学术培养?成了会议讨论的又一个问题。
代表们达成的共识认为,在世界范围内法学教育存在两大类型: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学术型教育,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职业型教育。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制度和教学内容看,比较偏重于学术教育,大多数在校学生是理论武装,满脑子是抽象的概念,缺乏实践技能,面临学生的就业困境,需要讨论商法教学改革的走向,应从学术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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