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1-4月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情况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09.05.31
【字 号】豫司办[2009]16号
【施行日期】2009.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明星动态图片大全【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2009年1-4月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情况通报
(豫司办〔2009〕16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省监狱管理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各直属单位: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新闻宣传工作月通报制度的通知》(豫司文〔2008〕123号)要求,现将2009年1-4月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闻宣传工作整体情况
  1-4月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厅党委部署,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讲党性修养、树良好形象、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大力宣传监所教育改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法治城市创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等重点工作、亮点工作,大力宣传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人民众、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树立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按照省委政法委统计口径,1-4月份,各
辖市司法局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510篇(幅),其中,国家级媒体发稿28篇(幅),省级媒体发稿482篇(幅);省属司法行政单位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2750篇(幅),其中,国家级媒体发稿285篇(幅),省级媒体发稿2465篇(幅)。
  二、1-4月份新闻宣传工作特点
  一是对宣传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4月2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各单位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重点学习王文海厅长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同时,有效整合资源,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倾斜,保证工作开展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设备,推动了全系统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濮阳市、新乡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司法局等单位迅速贯彻省厅工作部署,重新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调整提高新闻稿件奖励标准,明确提出对发稿多、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给予记功表彰或提拔重用,进一步调动了做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第一监狱、第四监狱、第三监狱、豫西监狱、女子监狱、郑州女子监狱、第三劳教所等单位党委专题研究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宣传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