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一、总 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 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化发展方针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
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构 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 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争创特,实现错位发展: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和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依托一小时经济圈带动渝 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发展,逐步缩小市域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整体推进格局。
1)一小时经济圈
一小时经济圈包括都市区及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綦江、大足、潼南、荣昌、
铜梁、璧山、南川、万盛、双桥等23个区县,面积2.87万平方千米。依托长江水系和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形成网络型、开放式的区域空间结构和城镇布局体系。
2)东北部地区
东北部地区包括万州、开县、垫江、丰都、忠县、云阳、奉节、梁平、巫山、巫溪、城口等11个区县,面积3.39万平方千米。依托长江以及沿江铁路、高速公路构成的东北线城镇发展轴发展,形成以万州为核心,以开县、奉节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带状城镇发展区。
3)东南部地区
东南部地区包括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武隆等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1.98万平方千米。依托乌江和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等构成的东南线发展轴,形成以黔江为核心,以秀山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点轴状城镇发展区。
2、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四)城镇体系结构
市域城镇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次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五个等级。
规划至2020年,形成都市区1个特大城市,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6个大城市,黔江、璧山等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左右小城镇的城镇体系。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切实改善新农村的物质条件;推动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建设的科学性和有序性,节约村庄建设用地,避免盲目建设。
规划形成以各级城市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村镇体系。
加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区县(自治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和适度集中布置各项设施,实现共建共享,保护与预留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和走廊。
(六)资源保护与利用
开县旅游1、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
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
2、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禁 止向长江、嘉陵江和乌江等江河及湖泊水库倾倒固体废弃物和排放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合理调整全市生产力布局,在缺水地区和水源上游地区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和污 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以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为主的水库库区和水源保护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利用,严禁布局污染性产业项目。加强地下水和 温泉资源的保护。尽快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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