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若干方面的探讨
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的说明,第六十五大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此类行业包含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含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及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共计6类行业,对于这些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的可能遇到的资质、体系认证方面的需求和问题,根据笔者的经验做一简单分析。
1 资质与体系认证的基本概念
资质是企业从事特定类型工作的资格的证明,在某些特定行业中是以国家行政审批事项的方式体现,比如建筑行业的建筑企业资质就是划分建筑企业类别和设计施工能力的一种方式。体系认证一般来讲是管理体系经过认证机构认证的简称,是一个组织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符合一定的标准的证明。常见的管理体系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服务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通俗意义上的资质和体系认证都是对企业能力达到一定的水平的第三方
评定。最终用户在建设项目时可以用资质和体系认证来评判施工方是否满足建设目标的要求。双软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