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改革成果与推进建议,婚
姻法论文
摘要: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构建对遏制我们国家逐年上涨的离婚率有着重大意义。以离婚诉讼中冷静期制度为视角, 介绍了在我们国家家事审讯改革背景下离婚冷静期的实践成果, 并从明确冷静期适用范围、区别设置适用时间、完善冷静期制度的配套举措等方面对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冷静期制
度的构建提出了建议。
本文关键词语:离婚冷静期; 离婚诉讼; 家事审讯改革;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of divorce cooling-off period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curb the divorce rate that is rising year by year in China.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practice results of the divorce cooling-down perio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family trial reform in our countr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oling-off period system in divorce litigation.Suggestions were made for further advancing and deep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oling-off period system from the aspects of clearing application scope of the cooling-off period, setting the applicable time differently, and improving the supporting measures of the cooling-off period system.
Keyword:calm period of divorce; divorce lawsuit; family trial reform;
2021年8月27日,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婚姻家庭编中增加了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此次草案中离婚冷静期的条款主要针对登记离婚问题,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诉讼离婚中的离婚冷静期已经数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 至少已经有8个省份的多个地方的基层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推行了离婚冷静期
这一制度。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本身的差异, 决定了二者在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的详细设计上也会有较大区别, 本文冷静期的研究仅限于诉讼离婚。
一、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意义
离婚冷静期, 是指法官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 为其设置一段缓冲期, 给予双方冷静考虑、修复关系的时间和时机。
婚姻法2021年新规定离婚
(一) 离婚冷静期有利于维护婚姻稳定
婚姻是家庭的基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 众的
爱情观、婚恋观产生了较大的转变, 在各种外界因素的冲击
之下, 婚姻家庭的稳定性也遭到了影响和动乱。在我们国家, 一定时期内闪婚闪离现象涌现, 致使我们国家离婚率不断
上涨[1]。为了遏制逐年上升的离婚率, 维护家庭稳定, 开创
建立和谐社会, 积极探寻求索离婚冷静期制度对减少冲动型
离婚有着重大意义。
除闪婚闪离的极端情况外, 大多数人面对离婚问题时或多或
少存在着一时冲动, 乃至矛盾和冲突下的不理性。婚姻不是
儿戏, 离婚也不只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事, 遭到影响的还可
能牵涉子女、双方家庭、社会等多个方面。正如婚姻从产生危机到走向死亡需要一个经过, 离婚当事人在这里期间也往
往会经历一段心理的过渡期。此时若能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时间使其冷静下来, 理性地分析双方的关系,
充分考虑好子女、财产等问题, 之后做出的离婚与否的决定才更为慎重, 相关
的协议布置也会更贴近各方利益。离婚冷静期, 能够减少很
大一部分因冲动引发的草率离婚, 对维护婚姻稳定有着举足
轻重的作用。
(二)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建立不影响离婚自由
离婚自由, 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一部分公
众对离婚冷静期的诟病在于以为其干预了本身的离婚自由,
其实不然。自由不是无限制的,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 如
哲学家卢梭所讲, 人是生而自由的, 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一观点也同样适用于离婚, 离婚自由在一定程度上也应受制于社会秩序。若不合理限制离婚自由, 听凭当事人随心所欲地行使权利, 必然会给社会的安宁和谐带来影响, 由此引发很多负面的社会问题, 例如未成年人犯罪率的提高、社会不安宁因素的增加等。
诚然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当被尊重, 但其条件是离婚当事人居于理性人地位做出意思表示。而此时双方并不一定是理性人, 加之在对抗式的庭审之下, 极易针锋相对、剑拔弩张甚至是互爆隐私, 进而使得大多数人陷入非理性的状态。若此时毫无限制地支持非理性人所做出的非真实的意思表示, 最后反而会导致意思的不自治,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损害了离婚自由原则的做法呢。因而, 从这一角度考虑, 离婚冷静期的建立能够使得诉讼当事人由非理性人过渡为理性人, 进而做出更真实的意思表示, 以维护真正的意思自治, 因而离婚冷静期制度并不必然影响离婚自由, 反而能在一定范围内保障离婚自由。
二、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改革成果
2021年4月, 颁布了(关于开展家事审讯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随后于6月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约100个中基层法院展开了为期两年的
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展开期间, 各地试点法院大胆探索,
主动汲取国内外的优秀改革经历体验, 获得了很多优异的改
革成果, 如构建多方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创设以修复为重的
审理形式、设立离婚冷静期等。从2021年起, 各地多家法院探寻求索了关于冷静期的不同做法。
2021年3月,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对85
后夫妻的离婚案件时, 承办法官发现原告的离婚诉求并不
特别坚定, 被告也不愿意离婚, 双方存有和好的可能性, 故
向双方适用了四川省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在改革期间启动冷静期主要是针对
于双方争议较大、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案件或考虑到子女中考、高考等特殊情形, 在征得双方一致同意后设置冷静期, 时间
不超过半年, 期间有和好意愿的当事人可根据心理咨询师等
人的建议填写修复感情、拯救婚姻计划书, 该计划书在得
到法官许可后, 一方当事人能够采取一系列积极举措来解决
家事矛盾, 拯救危机婚姻。两方当事人在冷静期内若碰到特
殊情形, 能够向法院申请终止冷静期。
丹凤县法院庾岭法庭在2021年7月初适用了陕西试点中首
份公开报道的离婚冷静通知书, 承办法官在预立案登记后发
现双方当事人并无大的矛盾, 遂在做完思想疏导工作后给予
双方3个月的冷静期, 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婚姻家庭, 消弭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