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
主要变化及条文对照表
2021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主要变化
1、因《民法典》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或其他现行法律已经将原2001年3月10日施行版《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部分条款吸收,2021年1月1日施行版《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删除了原解释的第4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1条。
婚姻法2021年新规定离婚2、因《民法通则》等法律被《民法典》废止,2021年1月1日施行版《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将对上位法的引用由《民法通则》修改为《民法典》。
3、2021年1月1日施行版《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明确了将“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收到侵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且明确了“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条)。
4、2021年1月1日施行版《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明确了死者的人格权、遗体遗骨受到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