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如果存在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呢?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我国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规定的呢?基于男⼥双⽅都有对于⾃⾝利益维护的意愿,有必要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以认定为夫妻⼀⽅个⼈债务的种类加以说明。本⽂店铺⼩编为⼤家整理了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知识,请⼤家阅读参考。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收益和处分⽽产⽣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如上⽂所说,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先需要确定离婚前债务的归属。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个⽅⾯:
(⼀)婚前⼀⽅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从事⽣产经营活动,经营收⼊⽤于家庭⽣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或者双⽅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所负的债务;
婚姻法2021年新规定离婚
(七)为⽀付夫妻⼀⽅或双⽅的教育、培训费⽤所负的债务;
(⼋)为⽀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名义所⽋的债务。除夫妻⼀⽅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债⼈个⼈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五⼗六条【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商户的债务,个⼈经营的,以个⼈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千零六⼗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名义为家庭⽇常⽣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名义超出家庭⽇常⽣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能够证明该债务⽤于夫妻共同⽣活、共同⽣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共同意思表⽰的除外。
第⼀千零⼋⼗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清偿或者财产归各⾃所有的,由双⽅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如果债权⼈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
同债务处理。但夫妻⼀⽅能够证明债权⼈与债务⼈明确约定为个⼈债务,则为夫妻个⼈债务。希望⼩编为⼤家整理了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进
⾏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