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有哪些
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监督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政治权利体现了民主性、公平性,对于公民来说,具有政治权利就意味着享有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同时政治权利也是公民拥有其他权利的基础,那么公民享有政治权利有哪些?以及剥夺政治权利在什么情况下适用?下面就由小编为大介绍政治权利相关知识。
 
  ▲一、公民享有政治权利有哪些?
  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选举与被选举权;
  2、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监督权;
  4、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5、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适用方式
  ▲(一)附加适用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1997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
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二)独立适用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罪,煽动颠覆政权罪,资助罪。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
政治权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