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是属于参政权。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満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財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担任国家机关某些岗位的职务, 能够具体參政、 理政, 但取得国家机关工作岗位职务要以被选举或被;1it用为別提, 而被选举和被录用又以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基础 。 因此,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既是参政权的基础, 又是参政权的重要内容。 例如, 我国究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 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结社自.由的权利,本质上也是属于参政权。公民享有的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作为表达权,是为公民参政服务的,因此也是参政权的内容。此外,我国究法赋予公民的申诉、控告
、检举权,以及“立法”赋予公民享有的“参与立法权”,也是属于參政权。
议政包含在参政权中。议政本身就意味着参政。单讲“议政权”,则究法所赋予的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成自由, 可说是属于议政权 。 此外, 我国公民事实上享有的通过信访渠道直至向中央领导反映社情民意,提出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见的权利, 也是属于公民享有的议政权。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有向有关国家机美提出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但是不得握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 对于公民的中诉、 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 由于国家机美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 有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真青偿的权利 。” 这些规定既体现了公民的参政权,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参政权的保护。政治权利是什么 公民通过报刊发表文章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参与国家政策的有美讨论, 也是参政议政的具体形式。
“知政”是参政、议政的基础和前提。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知政权, 但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落实公民的知政权。近年来的政治文明建设,特别是政务公开,更使我国公民享有知政权。公民“知政”的另一途径就是同读报刊文章,收看电视,收听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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