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研究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它是当时社会矛盾运动和政治斗争发展的理论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析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的规律的思想结晶,同时,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和吸收前人政治学说,尤其是法国启蒙政治学说和空想社会主义政治学说中的合理成分而形成的思想革命成就。
国家:是由领土、人口、主权和政府所构成的,以社会公共权威为基础进行维持和运作的,并为维护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阶级利益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组织。
封建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建立在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地主阶级维护自己利益、压迫农民阶级的统治机器,本质上是封建地主阶级对于农民阶级的专政。
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家占有的基础上,以维护和服务于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为目的,在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专政。
自由资本主义国家:是资本主义发展处于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国家,与资本主义经济的自由发展阶段相
联系的。
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的资产阶级国家,又称帝国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新型国家,在本质上是无产阶级的国家。
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
有限职能:一般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职能,国家在特定的范围内管理社会和公共事务。无限职能: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家职能,国家对于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国家内部职能:主要是指国家要进行社会控制,保持社会的政治秩序和,以求得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国家外部职能:主要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国家政治职能:是国家性质的典型体现,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统治阶级意志和要求的根本点,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社会职能:是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职能
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关系和地位。也就是说,哪些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些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国家权力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体现哪个阶级意志,维护哪个阶级利益的问题,反映了国家的阶级本质和阶级利益内容。
国家形式:即一国统治阶级以何种方式组织国家政权,如何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来实现阶级统治的问题,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政体:通常称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国家的政权机关,运用何种方式实现自己的统治。它主要解决国家政权机关的构成关系,特别是最高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问题,以及解决如何行使国家权力问题。
君主制:是指以世袭和终身任职的君主(国王、皇帝、沙皇、大公、苏丹等)为国家元首,并由君主全部或部分、实际或形式地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国家管理形式。
立宪君主制:资产阶级国家的政体形式之一,它通常存在于资产阶级革命以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的妥协而告终的国家,其中君主的权力由宪法加以规定和限制,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其他国家记过关的制约。
议会君主制:是指政府对议会负责,君主受到议会约束而不掌握实际权力的政体形式。
共和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并规定相应任职期限的政体形式。
议会共和制:是以议会为国家政治活动中心,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体形式。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并由其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对总统负责的政体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政体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并结合中国实际而创立的新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权力以地理和区域进行划分的模式,即国家权力主体按照某种特定的方式行使权力的一定模式,体现的是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
单一制:是指国家按照地域划分成若干行政单位,中央政府统一行使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复合制: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通过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地方权力程度不同地享有国家主权。按照其联合程度不同,复合制又可以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
联邦制:是指由若干联邦单位为成员组成统一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单位即组成联邦国家的共和国、州、邦、自治省等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
邦联制:由若干个享有主权的独立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而自愿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盟。
分权制衡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是指立法、行政、司法的分立与制衡,是资产阶级设置不同国家机关为自己利益服务的原则,籍此实现资产阶级内部不同权力之间的制约和平衡,以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
政府:是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和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通过政府的作用使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借助政府机构加以执行和贯彻。这里的政府是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的总称。
人民主权:就是主权“在民”而不是“在神”或者“在君”,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而不是专属于某个个人或社会集团,是现代政府组织和运作的基本原则。
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实际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主权的实际掌握者或象征,在国家结构体系中,实际上或形式上处于首脑地位。
立法机构:是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政府机构。
两院制:设立上议院(称为贵族院、参议院)和下议院(称为平民院、众议院)两个并立的立法机构共同行使立法权。
一院制:是指只设立单一的民选立法机构,可称为国民议会、人民议会等。
行政机构: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构,执行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
司法机构:是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政府机构,行使司法权力,不受任何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政府职能:指政府作为社会中最大的公共组织在维持社会稳定、保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诸方面所应该担负的职责和能够发挥的功能。
政府职能转型:并不是指政府职能一般性的变化或调整,而是特指政府与市场同为社会资源配置机制其相互关系的转变。
政党:是特定阶级或阶层利益的集中代表,是由特定阶级的骨干分子在共同政治纲领的指引下,为谋取和巩固政权而在政治活动中采取共同行动的政治组织。
政党纲领:一般包括政党的政治目标以及对于实现这些目标的社会条件、基本途径的论述和分析,不同的政党具有不同的政治纲领。
政党制度:是指根据一国的法律规定或长期政治实践而固定下来的政党结构模式。
竞争型政党制度:指一国的政党通过竞争选票或议席的方式而上台执政的政党体制模式。两党制:是资本主义国家中代表资产阶级的不同集团利益的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竞选取得议会多数席位,或者赢得总统选举胜利而轮流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党制度。
一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以中国为典型代表。在这种体制下,共产党既是国家政权的领导力量,也是各种政治性社会团体的领导力量,同时还与多个参政党展开合作。
政治社团:有共同利益要求的社会体为实现其特定的利益目标,而有组织地参与或影响政治过程和公共政策决策过程的社会团体。
压力集团: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是指在法律上有较大的独立性,在组织上独立于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党,通过政府和议会外的行动,对政府施加压力,影响政府的政策制订和实施,以满足其利益和要求的政治团体。
“非政府组织”(NGO):是一种民间的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其目的是扶贫济困,维护穷人利益,保护环境,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或促进社区发展。
政治权力: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为了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拥有的对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能力。其本质上是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形式上是特定的公共权力。社会公共权力:是
全社会范围内的政治权力,它是以权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在国家产生后,它表现为国家权力。
政治权力合法性:是指政治权力的产生和行使合乎法律规定,而且必须得到公民的认可。政党权力:是特定阶级的最高组织的政治权力,其形成的阶级基础是特定阶级和阶层的共同利益。
政治社团权力:是某一阶级中的不同阶层、集团及其他社会体的政治权力。它以这些阶层、集团和体的共同利益为基础。
中央权力:是国家范围内最高层次上的权力,是同一政治权力的核心部分,常常成为社会公共权力的代表,
地方权力:是特定政治权力主体内部次级层次上的权力,是按照政治社区的划分而形成的权力,以特定社区的共同利益为基础。
上级权力:是组织层次上高于下级权力,在作用范围上大于下级权力,上级权力统率和领导下级权力。
下级权力:是组织层次上低于上级权力,在作用范围上小于上级权力并且对上级权力服从地位的权力。
立法权:是社会公共权力中制定、修改或废止法规、法案的权力,即集中社会全体成员或统治阶级全体成员的意志和利益要求,形成共同利益和共同意志的权力。
行政权:是社会公共权力中实施法案,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权力,即执行社会全体成员或统治阶级全体成员共同利益和共同意志的权力。
司法权:是社会公共权力中实施法律并以此为标准规范社会生活的权力,即维护全体社会成员或统治阶级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意志的权力。
政治权力关系:主要是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既包括政治权力主体对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关系与政治权力客体对政治权力主体的反作用关系,也包括不同功能的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暴力方式:指政治权力主体直接以暴力手段实施政治权力,包括暴力镇压、武装起义、军事、恐怖暗杀、对外战争、武装冲突等方式。
压力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运用政治权力对政治权力客体形成一定的强制形势,以此使政治客体意识到政治权力作用的后果并按照政治权力主体的意志做出一定的行为选择,从而达到自己既定的政治目的。
命令方式:指政治权力主体借助于某种媒介,要求政治权力客体根据自己的意志去行动。常见的命令方式有行政命令、令等等。
规范方式:指政治权力主体制定或借助某些社会规范来贯彻自己的意志,规范政治权力客体的行为。
说服方式:指政治权力主体以特定的理论和方案与政治权力客体进行沟通,进而贯彻自己的意图。
奖励方式:是政治权力主体运用自己的政治资源对政治权力客体进行奖励,以便表彰其过去的行为并引导其未来的行为。
处罚方式:指政治权力主体依据某种规范或要求对政治权力客体的越轨行为进行程度不同的惩罚。它是规范方式的一种补充方式,以处罚为特征,是一种消极的权力作用方式。
政治管理:是国家权力“按照某种特定的秩序和目标对政治生活进行自觉地、有计划地约束或制约的一定方式。就是说,通过这种特殊的约束方式使政治生活的各方面都能按照某种即定的秩序和目标来运行和发展”。简而言之,泛指国家权力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协调和控制。政治统治:是在阶级对抗和斗争中取得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和强化既定的政治关系和社会秩序,运用政治权力和国家机器对被统治者和社会政治秩序的破坏者进行的强有力控制和支配行为,其本质是阶级统治。
现代政治管理:是以市场经济为社会主要经济活动方式的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管理,具体表现为管理法规体系的完善化、管理权威的法制化、管理责任的明确化和管理过程的程序化。政治领导:指政治管理主体运用权力和权威,通过对政治管理客体施加政治影响力,确立社会政治生活的原则和方向,实现政治统治目的的行为过程。
政治决策:是政府、政党等政治管理主体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重大问题制定和选择行动方案的过程。
政治组织:指政治管理主体在政治管理活动中对自身和政治管理客体的行为进行控制,使之朝向一定的方向并有序地运行的过程。
政治协调:指政治管理主体对社会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进行调节或调解,使之趋于平衡和谐的政治行为和政治活动过程。
政治沟通:指政治信息通过相互交流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以达到某种政治共识,它对整个政治管理活动起着不可替代的整合作用和替代作用。
政治监督:指政治体系为防止权力腐败和堕落,保证权力体系正常运行、高效和廉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顺利实现政治管理目标而进行的自上而下的监视、检查、控制、纠偏等活动。
政治参与:公民、政党以及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各种政治行为。
公民:是近代以来随着资产阶级宪政革命的不断深入而逐渐成长起来的。作为公民应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独立、自由的权利,同时又必须承担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相应义务,公民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
政治投票:是公民经常参加的政治参与活动,其目的或者是为了选举政府官员,或者是举行全民公决以决定重大国事。公民通过政治投票,表明各自的政治偏好或政治态度。
政治选举:是公民或政治组织成员抉择国家的或某个政治组织的领导人的一种政治过程。结社:是公民在处理社会与政治问题时的团体或组织活动方式,这是在政治选举之外的另一种体参与模式。
意见表达:是公民在参与政治活动行使政治权利的过程中,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利益要求和政治态度,从而影响政府的政策和政治实施过程。一般包括集会、游行示威、在出版物上发表看法以及通过法定的政治程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等方式。
政治参与制度化:政治参与的组织、规则和程序等一系列规范,在民主政治建设中不断获得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观:19世纪中期,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创立唯物史观中,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入手,从总体上考察了人类社会形态的历史变迁的客观规律及其必然趋势,这就内在地包含了对政治发展的科学研究。历代马克思主义者不断丰富和发展了政治发展理论,从而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系统的政治发展观。内容包括:政治发展是普遍的现象;政治发展具有特殊性;政治发展具有内在的、客观的规律;政治发展具有内在的、客观的规律。
广义的政治发展:指在社会形态向更高级形态的转换进程中,政治体系的变迁与发展。
狭义的政治发展:特指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变迁,有的则直接称为政治现代化。
政治革命:指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政治统治的暴力行为,其核心任务就是夺取政权,建立起新的政治统治,实现政权的迅速更替,是政治体系发生的全面质变,是根本改变政治上层建筑的剧烈变革。
政治权利是什么政治改革:是统治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根据生产力和社会发展对政治发展提出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旨在改进政治体系、调节政治关系以巩固和加强其政治统治的政治过程。
精英民主:其理论代表人物是马克斯·韦伯和约·阿·熊彼特。主要观点认为,民主是人民的统治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政治都是由少数政治精英人物统治和领导的,因此,民主的现实含义应该是人民有权通过投票决定谁来充当政治精英。
多元民主观: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乔治·道格拉斯·霍华德·柯尔,美国的罗伯特·达尔等。主要观点是民主社会中人们都生活在多种不同的利益集团中,这就使得公民不可能在政治问题上形成多数,同时也不存在任何可以控制一切的势力,民主既不可能是多数人的统治,也不是简单的少数人统治,民主是带有多元化特征的“多重少数人的统治”,民主也就是多种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
马克思主义民主观:马克思主义民主观是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总结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理论研究而形成的。内容包括: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政治民主是阶级统治;民主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民主意味着公民的平等和参政的权利。
政治民主:在特定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基础上,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得到平等实现的政治形式。在阶级社会中,它表现为以特定阶级利益为基础,平等实现统治阶级成员政治权利的国家形式。
直接民主:即由社会全体政治成员直接管理或决定社会公共事务。
间接民主:是由人民选举出特定公职人员实行社会管理,人民的利益要求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议制政府得以实现,因而间接民主又称“代议民主”。其基本制度有普选制、任期制、分权制、监督制等。
资本主义民主:是建立在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核心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一种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它首先以资本和财产的私有为前提,因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实质上是一种“金钱”政治,同时,资产阶级把商品交换法则应用于社会政治生活领域,形成了政治权利和政治过程表面上的平等,从而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于人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就其实质而言,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基本内容包括民主原则、民主政治制度和民主权利规定三个方面。
社会主义民主:是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政治形态,是保证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政治权利得到广泛、真实、平等地实现的政治形式。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主要由一系列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和民主制度构成,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集中制原则、共产党领导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议行合一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政治文化:是社会政治关系的心理的和精神的反映,它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关于政治生活的政治心理倾向和政治价值取向的复杂综合。政治文化是每个政治体系都表现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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