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作业2答案
三、辨析题
1.我国法律一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即能生效。
答:错。法律未经公布,不能生效。
2.我国以国务院名义的重大决策通常都不是国务院的独立行政行为。
答:对。在实践上,需要冠以国务院名义的重大决策通常都是中共中央的既定决策,而并非国务院的独立行政行为。
3.我国的地方政府都是具有独立的政治和行政地位的实体。
答:错。地方政府不具有独立的政治和行政地位,基本上是中央政府设置在地方的分治机构。
4.行政法规的等级和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
答:错。行政法规的法律等级和效力仅次于法律。
5.民族乡集中居住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是我国最基层的民族自治地方。答:错。民族乡不具有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地位,只是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农村一般行政地方。
四、简答题
1、简述我国的职权。
答:(1)的对内职权:公布法律;任免权;发布命令;荣典权。(2)的对外职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2、国务院总理负责制体现在那些方面?
答:(1)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国务院的工作由总理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总理是国务院的惟一法定责任人和最高领导人。(2)在国务院内部,实行总理负责制。只有总理才是国务院的负责人,其他国务院组成人员只是总理的助手,并只对总理承担责任。
(3)总理享有国务院职责范围内的决策权。(4)总理享有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及其他国务院工作人员的提名权。(5)总理享有决定、命令、行政法规和议案的签署权。
五、论述题9 ]3 z8 S8 P$ F, l
1.目前国务院主要使用的行政方式有哪些内容?
答:(1)参与立法;国务院的参与立法,第一,表现为国务院享有法律案的提出权。第二,国务院享有委托立法权。第三,国务院有权要求立法机关对有关立法进行解释。第四,国务院有权裁决某些法律问题。除以上方面国务院所享有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立法参与权外,国务院实际上在国家的立法活动中占有更加重要和突出的地位。
(2)行政立法;国务院的行政立法包括两类:一类是国务院制定的法律等级和效力仅次于法律的行政法规,另一类是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由于行政立法是国务院重要的行政方式,所以国务院所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规章的权威性和效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3)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是行政机关全面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重要方面。
(4)直接命令;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5)收集信息和要求地方政府报告工作;及时地掌握信息和情报是国务院行政的必要手段之一。国务院收集信息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进行,其一是通过国家统计局及其设在全国各地的直属调查机构,其二是地方政府向国务院所作的报告。
(6)审计和行政监察;国务院设立直属于总理领导的国家审计署,负责对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行政机构的审计。行政监察是国务院维护行政领导效能的另一种方式。
(7)行业管理和部委联系企业;1998年的机构改革建立了政企分开的体制,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政府的“企业”功能弱化。二是企业仍然没有能够完全摆脱政府的各种各样的控制,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在形式上和层次上发生了变化。(8)专项拨款;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专项拨款,是指中央财政为实施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而设立的补助地方专项资金。专项拨款是中央政府实现宏观政策导向的重要手段,因此是国务院重要的行政手段。
(9)设立派出机构或代表;设立派出机构或代表是国务院加强对地方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一般运用在宏观调控和行政执法领域。这种方式在近些年有增加的趋势。
(10)垂直管理;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对国家事务和地方政府的管理通常采用直接的、控制的和行政命令的模式,这种模式在机构设置上通常表现为中央政府机构对地方政府机构的垂直管理。
六、课堂讨论
主题:你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地方政府的职能会发生什么变化
要求:每人必须有发言提纲;有一定见解;有一定根据。
答: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政府职能进行了重大改革与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政府职能结构,实现了政府职能重心的位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做出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这一战略决策指
引下,各级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了政府职能重心的根本转变,即由原来重阶级统治职能转向重经济管理职能。改革开放以来,历届政府都把发展经济置于中心地位,政府工作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可从历届政府的工作报告中看出。197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指出:“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此后7年中,每次《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政府经济建设的核心责任。1987年以来的10年中,每次《政府工作报告》都反复强调政府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经济。199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政府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各项工作都应当服从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199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党和国家在处理国内外一系列复杂问题时,始终坚持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是顺乎潮流,合乎国情,深得民心的。天下事错综复杂,风云变幻,遇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能偏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
(二)改变政府管理方式。这种改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改变行政审批方式。审批是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的基本手段和方式。自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通过“三定”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以来,不少省、市政府也着手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审批制度。
如广东省政府于1999年7月制定《广东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省直机关68个部门和单位的审批事项逐一进行重新论证。通过清理,省政府各部门原有审批、核准事项1972项减为1205项,
减幅39%,其中审批事项由1392项减为514项,减幅63%。这一改革有利于政府从繁忙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使政府管理方式真正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各部门的分割管理转变到宏观管理、间接管理、大行业管理上来。2)改变单纯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方式。用单一的以纵向垂直和指令性为特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是传统经济体制的产物。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为辅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又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转变,这种传统的经济管理方式开始发生改变。一方面,行政手段还在相当程度上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市场手段得到更多、更广泛的运用。具体表现为:指令性计划已减少到极低限度,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逐步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正在建立、健全。
(三)划分管理权限,调整政府行政权力结构。包括对政府系统内部和外部关系进行调整。(1)
调整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针对经济体制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集中于上级政府的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进行以分权为导向的改革。如实行以“简政放权”或“放权让利”为思路的改革,实行计划单列体制等。针对政治体制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集中于上级党委的问题,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进行以党政分开为导向的改革。这些改革使地方与下级政府在财政、行政和政治上都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2)调整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权力关系。调整的基本原则是政企分开。其一,把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经过多年的承包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革,政府直接插手生产经营的权力受到极大削弱,生产经营权基本下放给企业。其二,把国有资产所有权与公共行政权分开。通过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3)调整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包括综合经济部门之间、综合经济部门与专业经济部门之间、非经济部门之间的权力调整。如199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对各部门的管理权限进行了重新划分,涉及相互之间的职权调整有100多项,解决了一批部门间关系长期不顺的问题。④
(四)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把转变政府经济职能放在突出位置。1978年到党的十四大前,我国经济体制处在产品经济向有计划商品经济过渡时期。与之相适应,传统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经济职能无所不包的状况开始发生改变。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
政治权利是什么
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实现政企职责分开、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问题,对政府管理经济的主要职能作了具体规定。198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及1989年以后的地方机构改革试点,就是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为中心进行的。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进一步明确指出,今后十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国家经济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规划和宏观调控目标,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地区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做好综合平衡,协调重大比例关系,综合配套地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的运行。党的十四大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转变政府经济职能进行了多次改革探索。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