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人权
15.1 复习笔记
一、人权的含义
1.人权概念的演化
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关系萌芽的出现,文艺复兴中理性主义兴起,旨在清除封建特权与僧侣神学的自然权利学说逐渐形成,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具有近代政治和法律意义的“人权”。
在人权从国内走向国际的过程中,人权学说出现了三个斗争的焦点:
(1)权利的主体问题。
(2)权利的内容问题。
(3)人权与主权。
2.人权的概念与性质
(1)概念
人权是指在既定的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有资格基于最低限度的道德准则,以提供义务为准备而提出对自己所需要的权利的主张。
(2)特性
①最低限度的道德性
第一,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即人权的存在依据是某些具有普遍性的道德准则,不道德的要求如杀人不能作为人权的内容。
第二,人权所依据的道德应该保持在最低限度,挥霍性或浪费性的需要并不作为人权存在。
②普遍性
人权的普遍性是指它作为一种道德权利所面向的权利主体具有普遍性。
③历史性
指人权是一个历史范畴,而不是一个古已有之的“无社会”、“无文化”的存在物所享有的权利,它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
④资格性
人权的资格性所蕴涵的前提是:即使国家、社会、团体不侵吞个人权利,个人也有可能成为自身权利的侵吞者。
3.两种人权观
(1)个人人权观
18世纪末l9世纪初,西方政治思想仍笼罩在以个人权利反抗国家暴政的激情之中,许多政治学家、经济学家仍将个人权利视为历史发展的终极目标。
(2)集体人权观
强调保障公共自由或国家自由,主张国家权力或社会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优越性与统率性。
(3)关于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论争,我们认为:人权问题不能孤立地看待,不能就事论事,西方国家对第三世界和社会主义国家施加人权压力,是其干涉主权、推行霸权的手段。
①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本质上是能够相互融合的,但这一统一需要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来保证。
②应当承认,政治民主、人的权利具有自身独立性,其自我完善可以反作用于经济发展,
提高民众文明程度,增进道德规范。
③应当反对集体权利向着贬损既定的个人权利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挖掘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的同一性之处;对于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相冲突之处,也应辨清以集体人权面目出现的是政府权利还是人民权利,借此作出相应反应,推动政府自律与人权发展。
4.人权实现的条件
(1)自然条件
即自然环境提供给人们享有的资料。
(2)生产力条件
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福利权等的实现要依赖其国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财富积累。
(3)社会制度条件
人权中的社会、经济权利更多地依赖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而政治权利、公民权利更多地依赖于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法律与民主制度。
(4)权利意识和权能条件
即人权拥有者自身生理和心理素质的条件,即人的能力。人权实现的障碍不仅仅来自外界环境的束缚,人的能力的有限和人权意识的淡漠同样会阻碍一个人实现自己的权利主张。
(5)政治制度因素
西方自由主义者将人权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原则,将国家的目的视为保障个人自由,主张国家只有分权才能保证民主,即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与制衡,通过中央与地方的分权与制衡来为人权的实现提供可能。
政治权利是什么
二、人权的基本内容
1.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
(1)生存权及生命权
①生命权的内容
第一,关于人的出生的权利;
第二,关于人的死亡的权利;
第三,免于饥饿的权利;
第四,反对种族灭绝和集体屠杀的权利。
②强调生命权或生存权的意义
第一,当今世界仍有许多地区存在着蔑视人的生命权的现象,以及一些国家由于国际原因而导致贫富极端悬殊,一部分人无法维持生命基本需要的现象。。
第二,生命权或生存权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当生存权与其他人权由于资源限制或秩序需要而发生冲突时,生命权享有优先性。
(2)平等权
①含义
第一,禁止对社会成员不公平对待,这是平等的消极含义:一切社会成员作为单个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禁绝以性别、种族、宗教、肤或出身作为根据的歧视。
第二,实现实质性平等是其积极含义:国家为社会成员公平地分配财产、社会机会和政治权力。
②主张
a.自由主义的平等
其把平等解释为人们能够平等自由地实施自己选择的生活计划。
b.民主主义平等
其把平等更多地理解为公民在政治上享有参与管理社会的平等机会。
c.社会主义平等
主张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并认为,这种制度辐射到政治领域,一定会产生政治平等。
(3)自由权
①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②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③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4)政治参与权
即公民参与制定、通过或贯彻公共制度的行动的权利。
2.社会和经济权利
(1)劳动权与休息权
①劳动权
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领取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权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没有劳动权,生存权利也就没有保障。
②休息权
指为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的权利。休息权的真正获得不仅有赖于闲暇,而且有赖于国家和有关部门对相关文化娱乐场所的建设。
(2)社会保障权
又称福利权,即公民要求国家通过立法来承担维护和增进全体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准的权利。
(3)财产权
是财产所有权的简称。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财产所有人对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这些财产可能是物质的,如房屋,也可能是抽象的,如版权。
(4)受教育权
指公民享有受教育权,享有提高文化素质、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权利。
3.民族权利
(1)民族自决权
指各民族有根据自己的选择确定本国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自由。
(2)发展权
指一个国家利用本国经济、文化、财富、资源发展本国国力而不受侵犯的权利。
(3)和平权
指各国人民要求制止战争,实现国际社会永久安全的权利。
15.2 课后习题详解
重点问题
1.人权理论中的三个焦点问题是什么?
答:在人权从国内走向国际的过程中,人权学说出现了三个斗争的焦点:
(1)权利的主体问题
在第三世界国家争取经济发展和民族自决的过程中出现了这样一种观点:个人、集体、民族、国家都享有人权,都可以作为人权主体。对此持反对态度的国家和学者认为:个人无论作为单独个体还是社会集体成员或国家公民,他(她)都具有人权,即集体和民族国家的权利出发点和落脚点都不能脱离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