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运输安全协议合同范本(通用5篇)
货运运输安全协议合同范本 第一篇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与今后每次运输交易的关系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后,与今后具体发生的每次交易中的托运书、货运单、提货单、各种签收单证及函件等,共同规范甲乙双方的运输交易行为。
二、每次交易中的货物、包装、装车起运地、目的地、到货期限、收货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价格、送货费用和保价运输等,在每次交易中商定且体现在托运单据及资料中。
三、运输价格以乙方对外统一公布的价目表及其变动表为基础,由甲乙双方发生交易时商定,并以甲乙双方代表签名或盖备案章的托运单或货运单等资料为准。
第二条 托运事项
一、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运货物。乙方在甲方工厂装运时,服从甲方厂区内的统一管理(但不接受甲方按自已的制度进行的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合理地要求更换代表及工作人员。
二、甲方应将托运货物的品名、性质、重量、包装、瑕疵(含夹带禁运品、危险品的)等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根据运输需要,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装运单据等。否则,乙方知道后将拒绝承运;因未拆包装等原因而未发现的,可以在发现时任意处置并及时通知甲方,且要求甲方承担该票(次)货值10% —5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受损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也由甲方承担。
三、货物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否则乙方可拒绝运输并由甲方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甲方对自己的包装承担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包装的,应
支付包装物料及人工费,包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如甲方要求乙方降低包装标准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对运输业利润的低利率与高风险等特点,及相关法律对承运人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有足够的了解。为化解风险,应向乙方申请办理保价运输。航空、汽运的保价费均为货值的。
五、实行保价运输后,当乙方得知发生了保价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在3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的期限向乙方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六、甲方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如不如约申办保价运输并交纳保价费给乙方的,一旦发生包括已报案的盗、抢、骗而致货物毁损、灭失在内的非不可抗力事故的,如乙方应承担责任时,空运按货物损失部分20元/公斤,汽运按货物损失部分运费的2至4倍赔偿给甲方。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第三条 运输事项
一、乙方具有法律规定的承运资质,否则,由此导致甲方货损和延时交货的,承担赔偿责
任。
二、甲方有权了解货物的在途、到达及提货情况。可能延时或货损时,乙方应主动通知。
三、乙方应在每次具体交易中约定的到货期限到达目的地并将货物交给甲方在托运凭证上指定的合格收货人。无故延期的,甲方可以按每延期一日,少付10%的运费给乙方,但最多少付本票(次)运费。若运输途中,遇到恶劣天气,交警、运政等相关部门多次长时间检查车辆,修路,全国性节假日,突发性机械大故障,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延期的,乙方首先应及时通知甲方,然后尽快缩短延误的时间。但以上情况不是乙方人为过错,因而不承担延期责任。收货人延时收货或不收货的,乙方不承担延时责任。
四、乙方应将托运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并交给合格收货人,否则,造成甲方货损的,按第二条
第五款、第六款赔偿。但若收货人得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不提货的,乙方不承担未及时、安全交货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五、乙方接受甲方变更运输目的地和收货人的合理的且乙方能够接受的书面申请(不接受
口头申请),除非乙方因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的变更要求。但因变更增加的运杂费,甲方应在变更申请书中承诺支付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因乙方原因误达目的地或误交不合格收货人的,由乙方自行纠正并承担增加的运杂费。造成延时交货或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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