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
的相关规定
(2011版)
二零一一年八月
目录
相关规定 (1)
附件一: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国际期刊分级的建议原则 (8)
附件二: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列表 (10)
附件三:管理与经济学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相关性核查表 (15)
附录1:UT/DALLAS界定的24种期刊 (16)
附录2:金融时报45种期刊 (17)
相关规定
一、博士学位申请
1、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结合管理与经济学部的学科特点,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第十学位评定分委会及第十四学位评定分委会上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在满足天大校研〔2010〕11号(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的基础上,应满足管理与经济学部规定的以下条件之一:a.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b.至少发表2篇被SCIE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
c.至少发表3篇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c.1.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或EI(期刊)或SSCI或A&HCI收录;
c.2.若3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中有1篇为EI(会议)收录,另外两
篇中至少有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A类期刊,或另外2篇均为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期刊。
d.至少发表4篇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d.1.4篇核心学术期刊中至少有一篇为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界
定的中文B类以上期刊;
d.2.至少加发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e.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天津大学界定的学
术期刊范围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为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1.2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
中文B类以上期刊。
e.2.至少加发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
注:
⑴管理与经济学部国际期刊界定原则(详见附件一);
⑵管理与经济学部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列表(详见附件二);
⑶天津大学界定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是指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
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将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一区、二区和三区期刊收录的论文界定为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⑷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是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的核心库和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天大校研〔2010〕13号(关于学术期刊论文界定的有关规定)中指出,对管理与经济学部,按照津大校发〔2003〕7号(天津大学关于重新界定“重要学术期刊论文”和“一般学术期刊论文”的通知)中的原“重要学术期刊论文”作为“核心学术期刊论文”进行界定;
⑸博士生(含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发表国际会议EI
检索论文可以视为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但是无论发表多少篇,只计算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⑹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天大校研〔2010〕11号(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
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第三条执行。
⑺除CSSCI检索源的大学学报和天津大学界定的重要期刊(天津大学
关于重新界定“重要学术期刊论文”和“一般学术期刊论文”的通知(津大校发字[2003]7号))上规定的研究生院校刊以外的所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不再列入可以申请博士学位的范围。
⑻建议学生尽量避免在某些评审论文中不严格把关的重要期刊上发
经济学研究生表论文,不要在同一年内、在同一期刊上发表多篇文章。
2、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要求
博士生在进行答辩登记和学位申请时,需将填写好的“学位论文与学术论文相关性核查表”(详见附件三)交予相关研究生教务员,核查表需导师给出具体的意见,分委会在讨论时会关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相关性问题。
3、博士生论文盲审
为鼓励学生发表高水平论文,从2010级博士生起凡在SSCI、SCI(含录用)或学部界定的A类期刊发表1篇或在B类期刊发表2篇论文(须刊出或有清样)的学生可以不参加论文盲审(学部将与研究生院讨论是否不受4篇论文限制)。
4、提前毕业和申请学位要求
根据天大校研〔2010〕9号(研究生管理规定)以及天大校研〔2010〕11号(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按照学校研究生院“从严掌握”的要求,对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第十学位评定分委会及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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