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对于宗教就有着一种莫名的本能拒绝,可能是因为自己相信无神论的缘故吧。前些时日,看了张荣明先生著作的《国家宗教》,对文章一些观点颇为赞同。这一改了往日自己对宗教的偏见。其实,对于宗教,我们真的得好好研究一番,特别是在今天这样一个信仰缺失的时代,更有研究的需要。
世界上有两大类宗教,一类是国家宗教,一类是民间宗教。国家宗教(简称“国教”)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秩序服务,它为国家的存在提供道德工具和终极价值依据;民间宗教是为个人的存在服务的宗教,它关注个体的健康和生命的归宿。
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国家宗教与民间宗教曾紧密结合在一起,似乎在社会生活中只有一种宗教。但是,随着国家形态的演进,民间宗教与国家宗教分离,并呈现出多元化倾向。在一个国家中可能存在一种民间宗教,也可能存在多种民间宗教,甚至可能存在一种宗教的诸多教派;但一个国家中只能存在一种国家宗教。
从一个特定的角度看,“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当一个
社会中的绝大多数成员认为某种社会行为是善的,某种社会行为是恶的,表明该社会已然有了特定的政治道德观,而政治道德又依赖于终极政治价值观的支持。 在一个社会中,每一个人的政治价值观不完全相同,但在基本的社会道德准则方面却大体一致。如同人不能不吃饭、不能不睡眠一样,缺乏特定的政治价值观,一个人就难以容身于特定的政治和社会。
政治价值观是一种“思想锁定”,它要求人们依照一定的规则去做,却不要求人们进一步思考为什么必须这样做。政治价值观是政治信念或政治信仰,信仰是一种无条件的认同。因而从根本上看,信仰是一种宗教精神,而不是理性精神。理性面前无“定论”,而信仰的本质属性是预设“定论”。思想的僵化既是社会稳定的功臣,也是社会迟滞不前的罪魁祸首。任何一种政治价值观都是人为设定的,当它被社会中大多数成员认同之后,便被视为“理性”。
然而奇怪的是,这种“理性”却不容讨论,在理论上是“盲点”,被确定为“纲常”和“原则”。这显然是逻辑上的悖论。在前一个历史时代中被奉为“理性”的信念,在后一个历史时代中又经常被视为“非理”和愚昧,被否定。人类政治精神的演进就是这种不断的自我否定过程,从粗陋走向精致,从低级走向高级。人类对政治文明的敏锐洞察力在这一精致过程中钝化。
事实表明,生活在特定政治环境下的绝大多数人的思想都有局限性,把自己所处的国家和社会预设为理想世界,或者将来会无限美好。这是一种“井蛙效应”。当蛙从原来所处的井中超越出来的时候,它才会蓦然发现,原来的井实际上是它认识世界的囚笼。
宗教精神正是思想的囚笼。当我们作出这种认识上的判断的时候,并不表明我们对国家信仰持消极态度,更无意否认国家信仰的积极功能和意义。
国家信仰或政治信念是一柄双刃剑,而政治引导者的任务就在于认识政治信仰的双重功能,将政治引向日益昌明的方向。
国家信仰的形成既是一个自然的社会化过程,也是一个权力运作的政治化过程。中国的国家形态几经变迁,在每一次国家形态的转型期都发生过新旧政治信念的冲突,旧的国家信仰体系和政治信念被淘汰是必然结局。这并不是说政治工具——政府及其权力不发挥作用,而是说随着政府性质的转变,旧的国家信仰失去了其存在的依据。
任何一个政府都在利用一切手段尽可能宣扬自己的政治价值观,为既存的社会造势。毫无疑问,政府是贯彻特定的国家观念的工具。然而政府本身也需要权威,一个没有权威的政
府形同虚设。权威的获得通常采用两种手段:一种手段是运用暴力,强制社会成员遵守既定的社会秩序,接受相应的政治价值观;另一种手段是使政府本身偶像化、神圣化。实践表明,单独运用其中的一种手段并不成功,它往往导致作为政治工具的政府本身的毁灭。在历史上大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并用。如此一来,作为传布国家政治信念工具的政府或统治者同时也被信念化、神圣化,成了政治信仰体系的中枢。于是我们看到,中国历史中有关部族的神话和帝王的神话是那样斑斓多姿,累累不穷。
国家信念和政治神话是抽象的,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代,它需要以一定的直观的形式反映出来,变成形象化的可视的语言。只有这样,信仰才能固化在人们心中,并进一步贯彻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具体实践中。我们看到,宗教的演进过程就是信仰的不断抽象化过程,也就是对偶象崇拜和礼仪形式逐渐扬弃的过程。然而到目前为止,几乎没有任何一种宗教,无论是国家宗教或民间宗教,能完全摆脱偶像崇拜或典礼仪式。当人们对原始的巫术或中世纪的偶像崇拜表现出厌恶情绪时,这不过表明这些人已经摆脱了依赖这些手段来强化宗教信念,却不表示他们能完全摆脱宗教仪式的束缚。
宗教仪式本身是一个历史范畴,宗教信仰的“外化”程度与人们抽象思维的水平成反比,思维
能力越强的人摆脱“仪式”宗教的能力越强。在一个相同的时空范围内,具有良好文化素养的人与较低文化素养的人信仰对象或对象物经常会不同;在同一个空间的不同时代,后一个历史时代的信仰往往更抽象;在不同的民族,这种仪式化的差异更加明显。当基督新教徒贬斥佛教徒的偶像崇拜行为时,表明基督新教信仰比佛教信仰的抽象化程度前进了一步,但无论如何新教徒也难以摆脱宗教礼仪活动。
国家宗教同样如此。在中国上古时代,国教典礼的核心是血祭,"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而在中古时代,政治祭祀无论在频率上还是在规模上,都大为逊。在现代生活中,这种国教典礼仪式依然存在。罗伯特·贝拉(Robert Ballah)在《美国的公民宗教》中指出,公民宗教(或译“国民宗教”)的礼仪就是在各种爱国主义庆祝活动、纪念日、感恩节和国葬中举行的仪式。这种公民宗教活动同美国各教派的宗教活动显然有别,但并不对立①。贝拉所说的“公民宗教”正是国家宗教的形态之一。顾迪(Jack Goody)对典礼素有研究,他把典礼分为三类:巫术的,宗教的,世俗的。他认为“宗教典礼……是唯一的关涉神秘信仰或上帝,即超自然存在的”②。韦斯勒(H. J. Wechsler)补充道:“典礼是一种象征性的陈述形式。”③说得更明确些,宗教典礼是宗教信念和宗教精神的外化,是宗教精神的模式化和行为化。其重要意义在于,它使宗教精神得以强化和渲泄,使信仰变成了看得见的行为,并
感恩节是哪个国家的使宗教角不断得以表达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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