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已经出台。以下是各项赔偿标准的具体细则:
医疗费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医疗费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即实际支出多少就赔偿多少。后续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不考虑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为了社会妥当性和公正性,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害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该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证明,并且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的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没有全部扣发收入,误工费应该不赔或少赔。
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害无法自理生活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交通费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
前住院期间需要的伙食补助费用。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还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费。
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b.价格合理,不超过市场价。
因此,在确定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市场价格合理确定,避免过高或过低的赔偿,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住院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伤势较重需要住院,其医疗费用也应纳入赔偿范围之内。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住院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高于当地同类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
此外,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也应当予以适当的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按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计算。但是,如果受害人的实际生活费用高于50%,则应当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住院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计算和确定,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被扶养人赔偿标准已经得到了改进。以前的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这些标准每月只有几十元或者二三百元。现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被扶养人的赔偿标准应该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为基础,这样就更符合赔偿与损害的一致性。此外,《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还规定了被扶养人的年龄计算方法,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如下:未成年人的生活费=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60周岁以上的人的生活费=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75周岁以上的人的生活费=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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