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认定⼗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伤在我们⼯作中是很常见的事情,⽽很多受到⼯伤的⼈最关⼼的莫过于赔偿⽅⾯的问题。有关⼯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伤的鉴定标准来决定的,在⼯伤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的⼯伤赔偿计算⽅式进⾏相关的计算,得出最终赔偿数额。下⾯我们将就⼯伤认定⼗级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这⼀问题进⾏讲解,下⾯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伤认定⼗级赔偿的标准
⼀、⼀次性伤残补助⾦
1、⼗级伤残,⼀次性伤残补助⾦为7个⽉本⼈⼯资。
2、本⼈⼯资,是指⼯伤职⼯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平均⽉缴费⼯资。本⼈⼯资⾼于统筹地区职⼯平均⼯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平均⼯资的300%计算;本⼈⼯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平均⼯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平均⼯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三⼗七条、第六⼗四条。
⼆、⼀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1、⼗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三⼗七条。单位缴纳⼯伤保险的,由⼯伤保险基⾦⽀付第⼀、⼆、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次性⼯伤医疗补助⾦,单位⽀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次性伤残补助⾦。单位没有缴纳⼯伤保险费的,⽀付以上全部七项⼯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
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定残之⽇起按⼆⼗年计算。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因伤致残但实际收⼊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作相应调整。⼗级伤残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
四、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
1、职⼯⼯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伤所需费⽤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伤保险基⾦⽀付。
3、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三⼗条。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五、住院伙⾷补助费、交通、⾷宿费
1、住院伙⾷补助费=地⽅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付交通费、⾷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标准规定; ⾷宿费=地⽅规定标准(元)×⼈数×天。
3、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三⼗条。
六、辅助器具费⽤
1、⼯伤职⼯因⽇常⽣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参照地⽅⼯伤职⼯辅助器具配置项⽬及费⽤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七、停⼯留薪期⼯资
1、停⼯留薪期内⼯资=职⼯原来的⼯资福利待遇
2、停⼯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停⼯留薪期分类⽬录或由劳动能⼒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规定。
3、停⼯留薪期⼀般不超过12个⽉。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停⼯留薪期护理费
1、⽣活不能⾃理的⼯伤职⼯在停⼯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三⼗三条。
通过上的⽂章的讲解,我们知道了关于⽆锡⼯伤认定⼗级赔偿的标准,在⽣活如果受到⼯伤并及时申报,对于伤者来说在伤病阶段以及后期的诊疗费⽤都不需要个⼈来承担,减少了经济负担。其实在被认定为⼯伤之后,伤者在停⼯期间是仍可以享受薪资待遇并可以获得⼀定的经济补偿,保障了伤者的基本⽣活需求。那么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店铺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