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伤死亡赔偿⾦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因⼯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伤保险基⾦领取丧葬补助⾦、供养亲属抚恤⾦和⼀次性⼯亡补助⾦。根据《⼯伤保险条例》第三⼗七条职⼯因⼯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伤保险基⾦领取丧葬补助⾦、供养亲属抚恤⾦和⼀次性⼯亡补助⾦:丧葬补助⾦为6个⽉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
2.供养亲属抚恤⾦按照职⼯本⼈⼯资的⼀定⽐例发给由因⼯死亡职⼯⽣前提供主要⽣活来源、⽆劳动能⼒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40%,其他亲属每⼈每⽉30%,孤寡⽼⼈或者孤⼉每⼈每⽉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之和不应⾼于因⼯死亡职⼯⽣前的⼯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
3.⼀次性⼯亡补助⾦标准为48个⽉⾄60个⽉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在停⼯留薪期内因⼯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款规定的待遇。
⼆、交通事故⼯伤死亡赔偿⾦计算⽅法
可以申请⼯伤死亡,要求⽀付丧葬费、抚恤⾦和⼀次性⼯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因⼯死亡职⼯供养亲属,是指该职⼯的配偶、⼦⼥、⽗母、祖⽗母、外祖⽗母、孙⼦⼥、外孙⼦⼥、兄弟妹。依靠因⼯死亡职⼯⽣前提供主要⽣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
完全丧失劳动能⼒的;⼯亡职⼯配偶男年满60周岁、⼥年满55周岁的;⼯亡职⼯⽗母男年满60周岁、⼥年满55周岁的;⼯亡职⼯⼦⼥未满18周岁的;⼯亡职⼯⽗母均已死亡,其祖⽗、外祖⽗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亡职⼯⼦⼥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其孙⼦⼥、外孙⼦⼥未满18周岁的;⼯亡职⼯⽗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其兄弟妹未满18周岁的。
供养亲属抚恤⾦标准为:配偶,每⽉按⼯亡职⼯本⼈⽉⼯资的40%;其他亲属,每⽉按⼯亡职⼯本⼈⽉⼯资的30%。孤寡⽼⼈或者孤⼉每⼈每⽉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次性⼯亡补助⾦:标准为20个⽉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20倍。
三、交通事故⼯伤死亡赔偿需提供哪些⼿续与材料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伤,⾸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伤保险待遇需要哪些⼿续: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具费、误⼯⼯资的,企业或者⼯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付相应待遇。企业或者⼯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的,职⼯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已由伤亡职⼯或亲属领取的,⼯伤保险的⼀次性⼯亡补助⾦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低于⼯伤保险的⼀次性⼯亡补助⾦,由企业或者⼯伤保险经办机构补⾜差额部分。也就是说得先由交管部门处理完交通事故,才能办理上⾯提到的⼯伤死亡补助⼿续。
(⼆)⼀般应提供以下材料:
1.是《⼯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伤认定的基本材料,表⾥包括事故发⽣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此表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伤认定经办机构索取。
2.是《责任认定书》。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伤认定的,应提交由交通局肇事科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是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本复印件或其他建⽴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
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受伤害后⽤⼈单位⽀付救治费⽤的证明、双⽅就伤害赔偿达成的私了协议(⼯伤私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但劳动者应注意⼀定要在达成私了协议后的60⽇内及时主张⾃⼰的权利,超过60⽇即会丧失胜诉权)等。
4.是当事⼈所在单位的⼯伤报告。
5.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就是死亡证明)
6.是如果有送医院救治,还要提供医院救治时开具的相关发票和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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