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常⽣活中,我们都知道职业病和⽤⼈单位有过错的安全事故引发的⼯伤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并不是所欲的⼯伤都要求赔偿。那么,⼯伤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些有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伤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符合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如果符合再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数额。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案情简介】
2012年3⽉1⽇朱某进⼊某⼚从事⽊⼯师傅⼯作,2013年6⽉16时10时朱某在车间操作砂轮机的过程中,因砂轮突然爆裂被砂轮的碎⽚砸伤了左眼,经诊断:左眼球破裂伤,致完全失明,期间,公司为朱某⽀付了医疗费。
2013年9⽉,朱某被认定为⼯伤,2013年9⽉,朱某被劳动能⼒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六级,停⼯留薪期为2个⽉,佛⼭市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同意朱某安装假眼辅助器具,参照**义肢矫形康复器材(深圳)有限公司⼴州分公司鉴定评估的标准,安装义眼的价格标准为8000元,使⽤周期为三年。
朱某⼯资4144元每⽉,未购买社保,朱某1963年4⽉28⽇⽣。
【法院判决】
1、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8288元
3、⼀次性伤残补助⾦:66304元(4144元×16个⽉)
4、⼀次性就业补助⾦:165760(4144元×40个⽉)
5、⼀次性医疗补助⾦:33152(4144元×8个⽉)
6、停⼯留薪期⼯资差额:2344元
7、伤残津贴:7624元(⾃原告停⼯留薪期满后即2013年8⽉17⽇期起⾄双⽅解除劳动关系之⽇即2013年11⽉18⽇)
8、安装假眼费:56000元(计算⾄70周岁,共7次)
9、精神损失费:20000元。
合计:359472元
【分歧】
第⼀种意见认为,⼯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者遭受⼯伤事故,应当按照《⼯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伤保险待遇,既然《⼯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就不能对⽤⼈单位提起⼯伤精神损害赔偿。
第⼆种意见认为,⼯伤精神损害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应当按照民事法律规定裁决⽤⼈单位是否予以精神赔偿。虽然,《⼯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次性伤残补助⾦是职⼯因丧失劳动能⼒导致的收⼊损失,实际上也就是残疾赔偿⾦,但残疾赔偿⾦并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故朱某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应根据过错原则来判断⽤⼈单位是否需要赔偿精神损失及需要赔偿的程度。如职业病和⽤⼈单位有过错的安全事故引发的⼯伤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民共和国侵权法》第⼆⼗⼆条:侵害他⼈⼈⾝权益,造成他⼈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安全⽣产法》第四⼗⼋条和《职业病防治法》第五⼗九条均规定,⼯伤职⼯除依照⼯伤保险法规享
有⼯伤保险待遇外,仍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其中包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安全⽣产法》第四⼗⼋条:因⽣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员,除依法享有⼯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九条:职业病病⼈除依法享有⼯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律师评析】
本案中,朱某在操作砂轮机时完全没有过错,是因为公司的砂轮机突然爆裂⽽受伤,属于安全事故引发的⼯伤,公司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过错责任,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侵权法》第⼆⼗⼆条:侵害他⼈⼈⾝权益,造成他⼈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既然因为公司的过错责任造成了朱某受伤致残,⽽⼯伤⽆疑会给朱某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和⼼理上的创伤,尤其是⼯伤造成其⾝体器官的缺损⽽⽆法恢复的时候,更是会给朱某带来⽆与伦⽐的打击和精神上的巨⼤折磨。其向法院起诉时请求精神损害抚慰⾦是合法⼜合理的。
⼯伤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其实质是⼯伤赔偿能否适⽤民法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劳动法
与民法的关系。《⼯伤保险条例》是特别法,民法是⼀般法,《⼯伤保险条例》有规定的,应当适⽤其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当适⽤民法的规定。虽然现⾏《⼯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但依照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如《侵权责任法》第⼆⼗⼆条规定等),作为有过错的侵权⼈.⽤⼈单位应当对⼯伤职⼯的精神损害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应的赔偿责任。《安全⽣产法》第四⼗⼋条和《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也均规定,⼯伤职⼯除依照⼯伤保险法规享有⼯伤保险待遇外,仍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其中包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伤是否⽀持精神抚慰⾦的赔偿,此案例只是个案,在实践中存在较⼤争议,并不必然⽀持精神抚慰⾦赔偿,各地法院判决不⼀,此案例仅做参考。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进⾏律师咨询。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侵权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侵权律师#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