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疆交通肇事人身赔偿标准
  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注:以上根据相应的数据代入计算即可。
  二、2020新疆城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数据如下:
  2020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38元
  2020年新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元
  2020年新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952元
  2020年新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778元
  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的,以最高者确定赔偿指数,其他等级从十级起一个等级附加指数为1%,如十级为1%,九级为2%,以此类推。赔偿指数与附加指数之和最大不得超过100%。
  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摘要: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致残的情况下,除上述的赔偿项目外还可能包括:
  8、残疾赔偿金:按鉴定认可的伤残等级标准计算(如有被抚养人,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出后计入此项)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1、 丧葬费 、
  2、死亡赔偿金费(如有被抚养人,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出后计入此项)
  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