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员工福利假期规定
一、年假
公司员工除享国家规定的有薪假期外,另在公司工作满1年者,可享受带薪年假1天,满2年者,享受带薪年假2天,依此类推,最多不超过15天。当年的年假必须当年休掉,不得由上年度累计到下一年度。年假申请必须依工作需要而定,必须提前15天书面申请,并报部门主管及总经理批准。
二、病假
国家规定假期病假1天,按休假处理,病假3天以上出示医院病明,扣发当天基本工资50%及当天全勤奖;病假超过7天,扣当月美容津贴、超额奖,请病假1个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请病假须先电话通知,事后再逐渐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三、事假
事假应事先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及总经理的批示后,将《假期申请表》交考勤人员备案,并扣发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每月超过3天,扣发美容津贴、超额奖,当年累计超过15天,扣年终分红的30%;超过1个月,年终分红全扣。
四、丧事假期
公司正式员工(通过试用期)之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妹)去世,公司将给予七天丧事假期,其中三天为有薪假期;如超出七天,则按事假处理。丧假须于办事时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它方式代替。
五、怀孕、分娩及计划生育
薪产假及计划生育假15天规定之福利,上班后发放。
六、结婚假期
连续工作满两年后,凡符合国家规定晚婚年龄的正式员工,于结婚时可按国家规定享有有薪婚假13天(女性:23岁以后,男性:25岁以后)。申请婚假须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美容院主管提出,并出示有关证书呈人事行政部登记,婚假必须于结婚证书签发后半年内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它方式代替。
七、工作餐
美容院员工在工作日内享有免费的中餐,未用餐者,美容院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助。
八、每月优秀员工
当选为每月优秀美容师者可获一定的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九、每月员工生日会
每月美容院将为生日在当月的美容师举办生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