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学新闻学、传播学考研杨保军《新闻理论教程》终极笔记
新闻理论教程杨保军
第六章新闻传播的原则与⽅式
如果说“传播什么”构成了新闻传播的第⼀问题,那么,“怎样传播”就构成了新闻传播的第⼆问题。新闻传播的原则与⽅式解决的正是这后⼀个问题。
新闻传播原则指⽰新闻传播的⽅向,属于新闻传播的理念性要求,也是必须具有的基本规范和精神;新闻传播⽅式则着重揭⽰新闻信息流通的不同类型和形式,⾄于具体的新闻报道⽅法乃是业务研究的范围。
第⼀节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
⼀、新闻传播的事实原则
(⼀)真实原则
1新闻真实的本质
⾸先要求所反映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
其次,真实讲的是对“实”的正确的、全⾯的反映,
2、新闻真实的含义
第⼀,就具体的新闻报道⽽⾔,新闻真实包含两个层⾯的意思:
其⼀,新闻报道的对象是实际存在的或存在过的,即凡是新闻报道中提到的事实都能够在现实世界中到某种根据,就可以说新闻报道是真实的,这种真实可叫做存在论意义的真实。
其⼆,新闻对新闻事实的反映是全⾯的、正确的,这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新闻真实性。
第⼆,就整个新闻传播界来说,⾯对的是两⽅⾯的真实:⼀⽅⾯是具体真实,即某⼀具体报道的真实(见上);另⼀⽅⾯是整体真实。
新闻媒体、新闻传播界在⼀定时空范围内形成的“全体”报道,是否反映了事实世界的主要状态、主流⽅⾯、主导趋势,如果是,就实现了整体真实,如果否,就未达到整体真实。
3新闻真实的特性
第⼀,新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是⼀种“本真真实”,
第⼆,对新闻事实的反映和再现产⽣了“再现真实”的问题,这是新闻真实性的核⼼环节。
第三,对新闻报道或新闻⽂本的解读产⽣了“解读真实”的问题。
第四,新闻报道的历史存在,决定了它还有⼀个“历史真实”的问题。
新闻真实的有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点:
其⼀,新闻真实是新闻传播范围内的真实。
其⼆,新闻真实是⼀定新闻传播价值取向下的真实。
其三,新闻真实是传播者认知限度内的真实。
其四,新闻认识的特殊性决定了新闻真实的有限性。
其五,新闻真实在具体真实和整体真实两个层⾯上都具有有限性。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4新闻真实的意义
真实的⾸要意义是把新闻与⾮新闻区别开来,真实是新闻存在的根据,是新闻安⾝⽴命的根本。新闻以真实作为⾃⼰的旗帜和灵魂,以真实奠定⾃⼰的地位和影响。
其次,真实是传播主体实现新闻传播⽬标的基础,失去真实性,新闻传播的追求也就失去了根基。
再次,真实是新闻传播的⼒量所在,优势所在。
最后,真实是满⾜收受主体新闻信息需求和新闻媒体获得信任的根本保证。
(⼆)客观原则
客观原则或客观原理(要求)是⼈类新闻传播发展史上的⼀笔财富,是新闻传播中最引⼈注⽬的⼀条原则。
1客观原则的来源
⾸先,客观原则是新闻传播业伴随社会政治、经济、⽂化、科学等同步发展的产物,
其次,客观原则的产⽣与发展“还有⼀个哲学基础”,新闻的客观性原则植根于⼈的精神交往需要和⼈的社会性道德意识。
再次,便⼠报(the Penny Press)是客观原则发育的肥沃⼟壤。
最后,不少学者指出,通讯社特别是美联社(成⽴于1848年)的诞⽣与发展,是客观报道原则得以确⽴的重要动⼒。
2、客观原则的内涵
⼀是作为新闻精神的客观理念,也可以称之为客观精神。
⼆是作为新闻报道操作规范的客观⽅法。
具体说,客观报道在操作上有这样的规范:
以倒⾦字塔⽅式在第⼀段简述基本事实;
以五个W报道;
以第三⼈称语⽓报道;
引述当事⼈的话;
强调可以证实的事实;
不采取⽴场;
⾄少表达新闻事实的两⾯。
3、客观原则的意义
第⼀,客观原则是实现新闻真实,特别是存在论意义真实的基本途径。
第⼆,客观原则是确保新闻报道可信和公正的核⼼⼿段。
第三,客观原则是充分实现收受主体知情权的保证。
4客观性的限度
新闻报道的客观性问题,要害是新闻传播主体在报道新闻事实时能否达到对新闻事实的客观反映,即能否反映出新闻事实那些不以⼈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属性和内容。
从新闻传播的实际出发,客观原则的限度,就是达到客观报道的规范要求(如上⽂所列诸条),即如果⼀则新闻报道达到了专业标准或规范,就被认为是客观的。专业标准和规范是专业领域的共识,是公有性的,⽽⾮私⼈性的,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必然是⼀定认识⽔平的表现,是主观限度内的客观标准。
(三)全⾯原则
全⾯原则是再现新闻事实整体⾯貌的原则,是实现新闻真实性的必然要求。不同层⾯的全⾯性,意味着新闻传播将会达到不同层⾯的真实性,因⽽全⾯是实现新闻真实的关键原则和⼿段。
全⾯是相对⽚⾯⽽⾔的⼀个概念,既是新闻报道的⼀种观念,也是新闻报道的基本⽅法。新闻传播的全⾯性,就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全⾯的⽽不是⽚⾯的、整体的⽽不是零星的、正确的⽽不是歪曲的事实、情况和意见。
全⾯原则的含义:
⼀是针对个体事实报道的全⾯性;
⼆是针对同类事实报道的全⾯性;
三是针对⼀定时空范围内所有事实报道的全⾯性。
两个需要特别强调的⽅⾯:
⼀是全⾯必须是包含对负⾯新闻事实报道的全⾯。
⼆是对于那些有争议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揭露性、批评性报道中,传播主体要特别注意顾及各⽅的情况和意见,要主动运⽤均衡或平衡报道的⼿法,把事实的整体状况再现出来。
全⾯性原则的另⼀要求是,全⾯不能停留在对事实表⾯现象的全⾯罗列上,还应⼒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揭⽰事实的本质,达到⼀定的深刻程度,使⼈们对新闻事实本⾝本质的多⾯性和多层次性达到全⾯的认识和了解。
2、全⾯性的意义
⾸先,全⾯原则提升了新闻传播的层次和境界,强化了新闻传播的理性精神,提⾼了对新闻媒体和新闻传播主体的要求。
其次,全⾯原则是实现真实、客观、公正的必然理念和⽅法。
再次,全⾯原则是⼀条确保为社会和⼈们提供⽐较健全的新闻信息服务的原则。
3、全⾯的限度
与真实、客观⼀样,实现全⾯报道是可能的,但也是有限度的。全⾯是新闻认识层⾯上的全⾯,是新闻传播范围内的全⾯。有限度的全⾯性,⾸先是新闻传播的必然结果。新闻传播的全⾯性是新闻眼光下的全⾯性,是全⾯报道理念和全⾯报道⽅法下的全⾯性,不是有闻必录,不是事⽆巨细的全⾯性的⼤杂烩。
其次,我们先假设⼀种理想的状态,所有的新闻传播媒体、传播主体,主观上愿意实现新闻报道的全⾯性,即把全⾯真实作为⾃⼰的追求⽬标。在此情况下,传播主体认识事实的能⼒与⽔平,客观事实本⾝构成或变化的复杂性,新闻传播环境限制或宽松的程度,等等,都会对传播主体全⾯把握新闻事实形成各种作⽤和影响。
(四)真实、客观、全⾯三原则的关系
作为新闻传播事实原则的三个分原则,真实、客观、全⾯的内在精神是完全⼀致的,它们追求的共同⽬标就是:“让事实说话”,以再现新闻事实世界的本来⾯⽬,并尽可能反映整个事实世界的最新变动状态和情况,在求实的基础上努⼒达到求真的境界。
如果将三个分原则分为两个层次,那么,真实原则属于第⼀层次的原则。真实是事实原则的内核,没
有真实,事实原则也就没有了根基。真实是新闻传播总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新闻传播的⼀切⽬的和追求,离开真实都是⽆从谈起的,在这⼀意义上,甚⾄可以说真实原则就是事实原则。
客观原则和全⾯原则是第⼆层次的原则。客观和全⾯既是实现真实的新闻理念,也是实现新闻真实的必然途径,没有客观原则与全⾯原则在理念上和⽅法上的双重保证,传播主体就难以架起通向和达到新闻真实的桥梁。
⼆、新闻传播的价值原则
新闻传播的现实告诉⼈们,传播主体不只是“让事实说话”,传播主体还会“⽤事实说话”,“为事实说话”,表达⾃⼰的意志意见,追求⾃⼰的新闻理想和其他传播⽬标。新闻传播的价值原则,就是新闻传播主体为实现⼀定利益需要(不只是传播主体⾃⾝的利益需要)⽽坚持的原则。
(⼀)公正原则
公正传播,是所有新闻媒体都在标榜的⼀条基本价值原则,是新闻传播主体理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和追求,是⼈类新闻传播业追求的价值理想。
从本质上说,公正原则是相对事实原则的“应然之则”。公正原则的核⼼在于实现“新闻正义”,承担新闻媒体应尽的社会职责,即通过新闻传播实现和维护⼈们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新闻⾃由权利。
公正原则在宏观层⾯上,要求作为社会公器的新闻媒体、作为守望环境的新闻传播主体,拒绝向任何权⼒和⾦钱做出不正当的倾斜。
公正原则落实到具体的、微观的新闻报道活动中,其最典型的体现是要求传播主体在再现新闻事实时,必须以“平等”的态度与⽅式对待新闻事实的“当事者”各⽅。
公正原则对新闻传播主体⾃⾝提出的直接要求是:不能利⽤职业之便随意表达⾃⼰的情感和意见,不能将⾮新闻的东西当作新闻来报道,不能有意进⾏失实的、⽚⾯的、歧视的报道以实现⾃⼰的私利,更不能以虚假的、有偿的报道来误导收受者、欺骗社会。
2、公正的意义
作为新闻正义的内在要求,公正是新闻道德理念的核⼼,它要解决的是新闻传播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的问题。对新闻传播者来说,公正“是绝对的命令”,是传播者应该做的事,必须做的事。有了公正的报道态度和公正的报道⽅式,才有可能获得公正的报道结果,实现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公正传播是实现有效传播的基础。对新闻传播来说,有效传播的根基性因素是真实,公正,及时,公开。
3、公正的评判
传播主体是否在新闻传播中坚持了公正的原则,达到了新闻正义,是需要社会进⾏监督评判的,这既有利于新闻媒体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新闻媒体社会功能的正当发挥。
在实际的新闻传受活动中,⼈们评判传播公正性的直接标准⼤致包括两个⽅⾯:
⼀是规律性标准,即看被评判的新闻传播是否遵循了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和要求。
⼆是规范性标准,即主要是看新闻传播从内容到⽅式,是否合乎现实社会对新闻传播提出的⼀系列规范性要求。合法性、合政策性是对公正性最基本的评判,合德性是对公正性进⼀步的评判。
(⼆)⽴场原则
传播主体不仅以事实原则(真实、全⾯、客观报道的原则)和新闻传播特有的⽅法原则(及时、公开的传播原则)传播新闻信息,⽽且会以⾃⼰认为的公正原则、特有的利益原则和⽴场原则去选择报道内容和⽅式,去表达⾃⼰的传播倾向,即媒体报道新闻事实,⽬的不只是在于传播新闻事实之信息,还在于通过对新闻事实信息的各种处理⽽“说话”,
1、⽴场的含义
新闻传播⽴场,指的就是传播主体在传播新闻信息过程中的倾向或态度。或者说,⽴场在新闻传播中最基本的表现就是新闻的倾向性。新闻传播的倾向性⼀般是指传播媒体及其从业⼈员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场和观点、情感和态度。2、⽴场的体现
随着新闻传播职业化程度的提⾼,新闻传播业在社会系统中相对独⽴性的加强,传媒⽴场的公开性在总的趋势上⾛向强化,但我们必须同时注意到在“新闻”传播中⽴场和倾向却在⽇趋淡化。将新闻与对新闻反映的事实的⽴场加以⽐较严格的区分,正在成为各国媒体的基本规范。
3、⽴场的意义
传播主体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表达倾向是普遍的和必然的,但并不⼀定是单纯为了传播主体⾃⾝的利益或情感爱憎。我们认为,以合理的⽅式表达合理的倾向不仅是媒体的职责和义务,也是社会的要求,⼴⼤收受者的需要。只有以合理的⽅式表达合理的倾向,媒体才能赢得⼈们的信赖。
因⽽,在传播新闻事实信息时,适度⽽合理地以⾮新闻报道的⽅式表达倾向性,应当成为媒体及其传播者的⾃觉⾏为。
(三)公正原则与⽴场原则的关系
公正原则从新闻传播的价值取向上约束着传播者合⽬的性的追求,它不拒绝传播者在再现新闻事实时可以从⾃⼰的⽴场出发表达⼀定的倾向性,但它以“道德律令”的形式要求这种⽴场、倾向必须是“正义”的、公平的和合理的,是社会公众期待新闻传播应当达到的⼀种状态。
三、新闻传播的⽅法原则
(⼀)及时原则
及时是新闻传播的时间原则,是通过对时间的把握来获取良好新闻传播效果的原则。在所有能够公开传播的信息传播⽅式中,及时传播可以说是新闻最突出的特征,也是新闻传播规律的内在要求。
1、及时的含义
及时最基本、最重要的含义就是“快”,就是要在第⼀时间所谓“第⼀时间”,是指“在事件刚⼀发⽣,⼈们对事件还来不及作出判断,就⽴即给予报道”。
在“快”的原则下,及时的时间效果还可能通过时机、时宜的⽅式来实现。及时并不是绝对地越快越好,还有“时机”、“时宜”问题,这也是及时原则不可少的重要内涵。时机、时宜的本质在于通过对报道时间的把握,求得传播者预期的传播效果。
2、及时的意义
⾸先,从新闻传播者⽅⾯看。只有及时才能完成新闻⼈观察世界、监测环境的基本使命。
其次,从新闻收受者⽅⾯看。及时或同步了解、把握⾃⼰⽣存与发展环境的最新变动情况,才能有效调整⾃⼰适应或改造环境的⾏为。
再次,从新闻传媒⾃⾝的⽣态状况看。不同媒介形态间的竞争、不同新闻媒体机构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优胜劣汰的传媒⽣态已经形成。
最后,从及时原则对其他新闻传播原则的影响看。新闻传播真实、客观、全⾯、公正等等的要求,都以及时传播为前提。(⼆)公开原则
与新闻传播的及时性原则⼀样,公开传播也是新闻传播在传播⽅式上最显著的特点之⼀,是新闻传播的重要精神内涵。公开性使新闻传播成为阳光下的传播,成为⼀种能够⼴泛地为公众服务、为社会服务的信息传播。公开性亦是新闻传播实现社会影响⼒的根本途径。
1、公开性的含义
整个社会的传播、⾯向所有⼈的传播;意味着传播新闻、收受新闻不论在实质上还是在形式上,不是某些⼈的特权,⽽是⼈们应该拥有的⼀种普遍权利。
公开性意味着新闻传播是⼀种⽆空间界限的传播,⽆信息壁垒的传播,⽆歧视性的传播,⽽最本质的意义是说新闻传播应该是⼀种⾃由的传播,即既有传播⾃由⼜有收受⾃由的传播。新闻⾃由是公开原则的内核和根本精神。
公开性要求新闻传播主体不能隐瞒或遮蔽新闻事实的本来⾯⽬,在每⼀个传播环节上,都能够以公开的⽅式处理新闻信息,这是赢得社会公众信任的有效途径。
公开性原则要求新闻传播主体在⾮特殊情况下,应该向社会和收受者公开新闻信息的来源。说明新闻信息的确切来源,不仅是新闻报道简单的技术性要求,⽽且是新闻传播公开原则的内在要求,也是新闻传播向社会负责、向收受者负责的基本要求。
公开性同样要求⼀定的组织、团体或个⼈,按照有关法律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应尽的义务,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告知与社会公共事务相关的新闻信息。
2、公开性的意义
公开报道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公民知情权得以普遍实现的通道和基本保障。
公开是新闻传播的⼒量源泉之⼀。新闻的⼒量基于真实,这是新闻⽣命的⼒量。但是,真实的⼒量要通过公开的传播⽅式来实现。新闻传播的社会吸引⼒和影响⼒,只有通过公开传播的⽅式才能得到规模化的有效实现。
3、公开性的实现
(1)确⽴“社会公器”的新闻传媒理念。
(2)建⽴必要的保障制度。
(3)遵守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
四、事实、价值、⽅法原则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