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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清欠工作方案
篇一: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
第三条自20XX年2月1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
组长:
组员:
第三章清欠组工作目标
第四条将欠费统计表所列欠款,采取签订还款计划书、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进行清缴,计划于20XX年6月底前催收完毕。
第五条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
第四章清欠原则客户拖欠货款
第六条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七条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若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担保的办法分期清欠;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第八条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再次拖欠风险。
第九条改进现有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约定相关款项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五章清欠组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条负责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第十一条制定清欠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进展定期上报制度;第十二条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
第十三条向领导汇报清欠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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