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旅游发展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自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湖州旅游发展集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根据《市国资委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和产权登记检查工作的通知》(湖国资委[2014]18号)要求。现将我单位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人员配备齐全。湖州旅游湖州旅游发展集团是在原有湖州国有旅游企业的重组整合基础之上组建而成,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集团领导一向高度重视。总体来说,2013年湖州旅游发展集团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是稳步推进的。集团专门配备经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配合来作为集团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并制定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集团和子公司也都设立专职部门,召开过专门会议,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产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妥善保管产权登记档案,确保了产权登记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产权登记工作落实到人,上报数据及时、准确。1.我集团严格按照“应登即登”的要求,认真开展产权登记工作。2.在办理工商登记后能及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变更登记表上传系统报送(可插入2013年登记工作具体内容)。3.及时对所属企业在产权登记系统中报
送的数据进行审核和反馈。
三、产权登记数据情况:完整性、真实和准确。(可插入具体内容)旅游发展集团已按照规定的产权登记范围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进行了登记,不存在“应登未登”情形;二是根据对合规性资料目录所列资料的各项文件材料的核查,我集团在产权登记系统中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报有关数据,所填数据不存在不合理或逻辑错误等情形。
四、旅游发展集团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符合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集团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或者国资监管制度规范等情形,对办理产权登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严格进行核准,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