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规范——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一.考试目的
本考试的目的是全面检查已学完英语专业四级课程的学生是否达到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考核学生运用各项基本技能的能力以及学生对语法结构和词语用法的掌握程度,既测试学生的综合能力,也测试学生的单项技能。同时,也是检查评估高校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质量和水平,推动校际交流的一种手段。
二.考试能力范畴
2.听力,能听懂英语国家人士关于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谈话,以及中等难度的听力材料;能理解大意,领会说话者的态度、感情和真是意图;能听懂相当于VOA正常语速和BBC新闻节目的主要内容;能辨别各种英语语体。
3.完形填空,能在全面理解所给短文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是短文意思和结构恢复完整。
4.语法词汇,掌握并能运用大纲规定的一至四级语法内容;掌握大纲规定的基础阶段认知词汇(5500-6000),并且能正确、熟练地运用其中的3000-4000个单词即其最基本的搭配。
5.阅读理解,能读懂英美国家出版的中等难度的文章和材料;能读懂难度相当于美国Newsweek的国际新闻报道;能掌握所读材料的主旨大意,了解说明主旨大意的事实和细节;能读懂难度相当于Sons and Lovers的文学原著;能理解字面意思又能根据所读材料进行判断和推理;能理解个别句子的意义,也能理解上下文的逻辑关系;能在阅读中根据需要自觉调整阅读速度和阅读技巧。
6.写作,能根据所给的作文题目、提纲或图表、数据等,写一篇200个单词左右的作文;能做到内容切题、完整,条理清楚,结构严谨,语法正确,语言通顺,表达得体。
三.考试对象
1、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英语专业二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40”)
2、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修完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二、三年制最后一学年的大专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20”)
3、经教育部批准有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学院中:四年制即脱产学习的英语专业(第二学年)本科生;五年制即不脱产学习的、修完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第三学年)的本科生。脱产的二年制大专生,必须在第二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四级测试;不脱产的三年制大专生,必须在第三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四级测试。(考生类型的编号为“50”)
4、重点外语类院校中(指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川外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等15所院校),以专业英语作为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且CET4达600分或以上(相当于优秀)的二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60”)
5、曾参加TEM4统测但未通过的英语专业学生可参加此次补考,但仅此一次补考机会,不参加作自动放弃,补考机会不顺延。(考生类型的编号为“70”)
四.考试内容
本考试共有六个部分:一. 写作 二. 听写 三. 听力理解 四. 完形填空 五. 语法及词汇 六. 阅读理解。前两部分需时60分钟。后四部分需时80分钟,整个考试需时140分钟。
五.考试方式
为了较好地考核学生运用各项基本技能的能力,既照顾到科学性,客观性,又照顾到可行性以及基础阶段英语水平测试的特点,同时为确保试卷的信度,本考试除写作及听写部分为主观试题外,其余都采取多项选择题形式。主观试题部分旨在较好地测试学生灵活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提高试卷的效度。
六.考题形式四级满分
别 | 序号 | 题号 | 各部分名称 | 题型 | 题数 | 考试时间(分钟) |
I | 听写 | 主观题 | 1 | 15 | ||
II | 1-30 | 听力理解 | 15 | |||
A对话 | 客观题 | 10 | ||||
B陈述 | 客观题 | 10 | ||||
C新闻 | 客观题 | 10 | ||||
III | 31-50 | 完型填空 | 客观题 | 20 | 15 | |
IV | 51-80 | 语法及词汇 | 客观题 | 30 | 15 | |
V | 81-100 | 阅读理解 | 客观题 | 20 | 25 | |
VI | 写作 | |||||
A作文 | 主观题 | 1 | 35 | |||
B写便条 | 主观题 | 1 | 10 | |||
合计 | 130 | |||||
七.试卷结构与分值
满分—100分
1.听写,15个意,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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