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11”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自天猫创建“双11”购物节以来,已成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年度盛事,销售额已从2009年的0.5亿猛增至2021年天猫京东合计超8894亿,2022年更是提前至10月24日升级为购物狂欢季。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双11”网络经营违法行为和消费者网购投诉举报也呈多发之势,亟待整治规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虚假宣传较突出。活动期间,各种促销营销宣传狂轰滥炸,部分网络经营者出现“先涨价后打折”、“满省预付定金翻倍等促销活动规则繁琐陷阱多”、“限时秒杀”诱导消费、虚构成交量或成交额、有价无货等违法违规宣传行为,使得部分商品和服务实际价格比宣传预期高,甚至活动折后价比日常价格更高,导致网购纠纷不断。
(二)产品质量难分辨。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消费者通常只能通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图片和相关描述对商品质量进行判断,加之电商卖家多、商品品类多、渠道来源繁杂,不少商家浑水摸鱼,通过图片美化、虚假夸大宣传、“水军”刷评等误导消费,出现网购商品质量和服务参差不齐的现象。
(三)售后服务难保障。短期井喷的网络交易量,使得后续快递包裹配送、产品缺货、毁损及非理性消费后的退货退款现象集中爆发,面对大量的售后问题,平台及商家处理效率低下、推诿现象严重,极大地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双十一定金可以退吗(四)消费维权成本高。网络消费纠纷解决途径主要是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协商、向经营者所在平台投诉、向消费维权组织投诉、法院起诉等,但在跨区域异地交易中,自行协商、向平台投诉通常难达预期,向消费维权组织投诉、法院起诉需要收集提供相关证据,且相关管辖机构多在异地,耗时耗力,且成功率不高。
二、工作难点
(一)监管对象数目不清。尽管《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网店实名与公示制度,以及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上报相关信息的法定义务。但是,目前尚无完善的可与相关第三方平台数据对接的管理系统,相关监管部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总体状况仍未有效改观。如XX现有已办理注册登记的网络经营户560余户,但进入电子商务监管服务平台的仅100余户。
(二)案源获取途径有限。当前网络交易促销活动中违法行为信息获取渠道主要是:一是监管部门巡查发现,其特点是主动性强、震慑作用大,但因人员、技术等各种原因限制,对商家、商品覆盖面不广。二是消费者投诉举报,其特点是带有针对性、代表性和客观性,但也存在滞后性,不便于监管部门调查取证。三是舆情曝光,其特点是传播快、影响范围广,但数量来源有限,且监管部门易陷被动局面。
(三)案件办理难度较大。目前网络市场监管过程中查处违法行为主要是通过采集电子交易证据作为
依据,但由于电子证据一些固有特点,导致执法部门在采集过程中存在很多缺陷,如证据易被篡改或销毁。同时,部分网店、网商经营活动十分隐蔽,无法采取常用监管方法
解决,调查取证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且可能仍无法取得完整证据实施处罚。
(四)监管技术有待提高。网络平台具有用户海量、即时变化等特点,但目前基层监管部门仍停留在通过搜索网页、采集信息等传统方式进行在线监管,缺乏必要的信息获取及技术支撑手段。同时,网络交易监管涉及方方面面,对监管人员要求较高,但偏远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还有欠缺。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台账。加快构建统一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将相关平台内网络经营者数据对接入库,并辅以主体经济户口、企业年度报告数据、快递配送信息比对等方式,核实核准网络经营主体监管台账,形成快速网格化监管格局,有效扩大线上监管覆盖面。
(二)推进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把加快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为突破口,支持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商企业进行在线信用评价,向消费者提供信用评价信息,避免虚假信息、虚假评价等误导消费;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电子商务监管服务系统为依托,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开展守信联合激励。
(三)构建多元社会共治机制。面对庞大的网络市场,单凭行政监管显得有心无力,由此必须调动多方力量,推进网络市场协同共治,方能高效有序。一要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行政指导作用,通过宣传培训、指导约谈、案件查处等方式,强化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二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作用,通过制定行业规则、公约以及市场自治规则,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自律管理。三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强化网络市场领域公益诉讼,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有效监督电商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网络市场环境自我净化。
(四)强化网络市场监管保障。针对网络市场具有的虚拟性、隐蔽性、跨区域性、高技术性特点,必须要匹配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手段与方式。一方面,要加快构建国家统一的电子商务监管治理平台,为基层配备必要的网络市场监管设施设备,提高“以网管网”、“智慧管网”能力,增强监管实效。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监队伍建设。注重选拔培养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年轻干部充实网监机构,对现有网监干部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及时更新网监知识,并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防止人才流失。同时,加强与各类专业监测和咨询机构合作,发挥其技术支持作用,以应对监管过程中的专业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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