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一、创业政策:
  (一)创业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除农合社),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除农合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大学生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
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吸纳就业补贴
  1.企业吸纳就业: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期限,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吸纳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期限,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吸纳10人以上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
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补,有效期截至_年12月31日。
  (社保补贴范围: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奖励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3.其他经营主体吸纳就业:
  其他经营主体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吸纳脱贫劳动力,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
补;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有效期截至_年12月31日。
  (三)创业担保贷款
  1.对象范围:
  个人范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人员;
  企业范围:合伙创办的企业、创办的小微企业。
  2.贷款额度: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伙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合伙人数总贷款额度的10%;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3.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合伙创办的企业、创办的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贴息标准:自_年1月1日起,具体贷款利息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的3%(假设利息为5%,银行承担3%,个人承担2%)由财政部门给予2年贴息(贷款期限第1年、第2年),贷款利息剩余部分(LPR-150BP)由借款人承担。
  国家五种鼓励创业优惠政策
  一、免费进行创业培训
  目前,我国很多地市正在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创业培训补贴逐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由各地确定。
  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各地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
养和配备,提高培训水平。在教学方式上,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此外,根据不同体的不同需求,开发推广国内外先进创业培训技术,比如引入欧洲模拟公司开展创业实训,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个体工商户注册
  二、优先安排创业场地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政府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尽可能地让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降低成本。
  同时,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
  此外,有关政策规定,各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点子创意网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三、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创业
  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在贷款额度上,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最初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妇联已经把妇女创业贷款提高到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
  在国家层面上,中央财政综合考虑各地财政部门当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增长和代偿情况等因素,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地方财政部门小额担保基金的奖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
  四、减免行政收费
  创业初期往往是最艰难的阶段,为此,国家出台了很多关于税费减免的政策。根据规定,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