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龚育之《党史札记》
林蕴晖
  龚育之同志长期在党中央机关工作,担任过部门领导,应该说是一位高官了。他在学术领域,涉猎很广,是一位大学者。
  《党史札记》和《党史札记二集》中汇集的文章,是他在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开的一个专栏,于2002年、2004年先后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两集《党史札记》汇集的几百篇文章,有理论、有事件、有人物,一事一议。讲理论,不是干巴巴说教,而是通过历史事实把道理说清楚;说事件,不是就事论事,而是通过具体事件,让你悟出一个事理;道人物,不是介绍孤立的个人,而是把人物放在时代变迁的历史中描述。这两集札记,是独具一格的党史本子,是使党史从讲堂和研究室走向社会,走向大众的一种高品味的着作。
(一)
   龚育之同志研究学问,坚持党性和科学性统一的原则。
《党史札记》的第二十篇,题目就是《党史工作的党性原则》,集中谈的是这个问题。基本思想是既要遵守党的决议、党的宣传纪律,又不能躺在决议的“本本”上无所作为。要做到追求真理和遵从决议、服从真理和服从决议的统一。党性原则包含这两个方面,缺一方面就是党性不全。正像他在文中说的“当然求得统一的过程有时也还会有一些复杂性。我们要按照两个服从的要求去做,努力使党性的这两个方面求得统一。”
  在第二十一篇《党史着述中的十个关系》中,头两个关系也是谈的这个问题。在这里,他强调了“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和站在时代高度写历史的统一。”按照历史原貌,就是要让后人历史地了解前人。但是,我们今天是在几十年以后来写历史,现在从《历史决议》、《文选》第二和第三卷、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的论述来看建国以来历史,同当时看历史相比,当然要有新的时代高度,对历史原貌和历史发展的脉络有更清楚的理解和更深刻的领悟。
  龚育之同志是这么说,原来在中央党史研究室领导建国后的党史写作,也正是这样做的。当时他指出,要以《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为基础,又要比《七十年》有所前进。因为《七十年》是经中央党史领导小组批准的。对“有所前进”,龚育之是这样解释的:“就是要
力求在史实的叙述方面,写得更详细、更丰满、更全面一些,有些地方更生动一些;在结构、思路、概括、议论方面,根据《七十年》出版以后(刚好是南方谈话以后)实践的新发展,对历史的新领悟,史料的新发掘和研究的新成果,都应该也可以有或多或少的前进。”“当然,从根本上说,只能也只应该是在历史决议和《七十年》基础上的前进。”这就是他说的“有所前进”的底线。
  在1949到1978年这段历史的写作中,按龚育之当时的说法,最大的难点就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他当时向编写组同志提出,这个事情恐怕要攻坚,先讨论,设计几种写法,比较比较,这是最关键的问题,也是这些年争论相当大的问题。从这里可以看出,他对这样的重大问题,是非常慎重的。
  当书稿基本成型以后,他向胡绳同志报告。其中说到书稿中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要有所前进,主要说了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把酝酿提出总路线的进程,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思考’这个标题加以笼罩,突出地反映总路线确与原来设想有所不同。”
陈坤资料
  二是“明确指出:‘由原来经过十到十五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再‘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改为从现在就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十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完成,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这个改变,特别是以后随之而来的加速过渡的改变,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再是“指出总路线的制定,与学习苏联、照抄苏联的过渡时期理论和社会主义模式,有密切关系。这有历史的必然性和积极作用,又有历史的局限性和消极影响。……历史的发展表明:无论是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当作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还是把苏联社会主义看作唯一模式,都不利于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来探索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目标和道路。”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这里确实反映了龚育之同志在既遵守党的决议、党的宣传纪律,又不躺在决议的“本本”上无所作为;既要按照历史原貌写历史,又要站在时代高度写历史的功力。做到了追求真理和遵从决议、服从真理和服从决议的统一。
(二)
  龚育之同志学术思想的活跃,表现在他的文章很少有套话、老话、空话。他是一个很认真的人,他要求写作,“要写就得认真地写”,要花“很大的功夫和心思”去写。
  在《党史札记二集》的开篇:《从南方谈话到七一讲话——纪念南方谈话发表十周年》一文中,他回答了一个反对形式主义的问题。文中说:形式主义,讨嫌极了。一个生动、深刻、有创新精神的东西,形式主义一来,连篇累牍的空洞表态,众口一词的简单重复,铺天盖地的造势刮风,新话也变成套话、老话、空话,真叫人倒胃口,真叫人欲近而不能。
  用这段话来看龚育之的文章,可以说他的特点恰恰是具有“生动、深刻、有创新精神”。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在于他的博学,对历史的感悟,还有他的阅历在他头脑里留下的历史文献背后的许多故事,这都是一般人所不及的。而更重要的,还在于他的求真、求实的精神。
  一说到历史,尤其是中共党史和当代中国史,人们都会说它的功能是资政育人。也就是可以让人们以史为鉴。要做到这一点,光躺在已有的历史结论上大概是不行的。需要党史和当代中国史工作者不断地深入研究,要有所创新。但是,党史和当代中国史的研究,可谓
难处多多,人们很难摆脱重复“套话、老话、空话”的困境。读了《党史札记二集》,觉得书里在帮助人们走出这种困境,并对此给了一个有理、有力的说法。
  在《读〈从李一氓同志的一个重要观点谈起〉》一文中,他说:
  “官方研究”、“官方观点”可以也应该是学术上很有价值、理论上很有创新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理论上的许多重要的开拓和创新,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只有拒绝独立思考,拒绝理论创新,一味重复已有的结论,翻来覆去净讲套话,才是没有价值、没有意义的,不论它出自官方,还是出自非官方。“官方研究”、“官方观点”,断然不应该是这样。如果变成这样,那就可悲了。
  “官方研究”既然应该是创造性的,就一定要允许不同意见的争论。没有争论,创新也就没有了。……在“官方研究”中也是可以和应该有良好的学术空气的。只有保护这种良好的学风,“官方研究”才能保持生气。
  对党已经做出的重大决策,在阐释和宣传时,是不是可以有创新性,文中说:
  有许多阐释和宣传只是通俗性的,可以有也可以不要求有创新性,但是,研究性的阐
释和宣传,则可以也应该要求它有创新性。
  又说:
  对“官方观点”作个人阐释,在角度、深度、广度、丰度上可以也应该允许有所不同。对这种个人阐释,可以也应该允许提出批评。这是对党的决策的研究能够保持生动活泼、保持创造精神的必要条件。
  再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对党的决策实施的得失成败,根据在实践的结果,进行批判性的反思,对现有决策的坚持和发展,根据变化了的形势,进行讨论性的探索。这样的研究,不但“非官方”可以进行,就是“官方”也是应该进行的。不然,谈什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谈什么决策的调整和创新呢?
对于历史事件、历史过程是不是应该作过细研究的问题,在《读张泽石的两本自述》中,龚育之列举了五十年代前期发生的志愿军归俘人员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扬帆事件、潘汉年事件、胡风事件、广州的布鲁、陈坤事件以后,提出了一个怎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史为鉴的问题。他说:
总之,历史的经验教训值得注意,而历史的经验教训,只有在深入了解和总结历史事件、历史过程中才能为人们所把握。如果对这类历史事件人们都没有具体了解,都淡忘了,淡化了,或者根本就不知道,那么,历史的悲惨有什么把握能够避免重演呢?
  今天再读《党史札记》,觉得龚育之同志对中共党史和当代中国史研究如何坚持党性和科学性的统一;对历史上已有的结论和决策,是不是可以研究与创新;党史和当代中国史研究怎样才能发挥资政育人的功能这样一些问题的阐述和他做出的榜样,是值得我们正在从事中共党史和当代中国史研究的广大工作者很好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