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绩效考核与督查工作情况通报
七月份,大队督查考核组采取抄告整改、绩效考核、点到签到、工作督查、抽查在岗、管理效果等方式,共考核14天,考核最高分和最低分分别为300元和-77元,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队容风纪方面
经考核,本月队容风纪较好,无明显违反现象发生。
㈡内务制度方面
大队办公室人员卫生意识不强,只有汪淑娴主动抹桌子、整理物品;办公室桌面有乱堆放现象,时有抽烟行为发生。
㈢机关效能方面
1、对全体人员考核
⑴早会迟到情况:共有19人次出现早会迟到和早退现象。
⑵查岗情况。在7月份在岗率查岗中,共有25人次出现坐岗、离岗、不在岗等现象,包括陈坤强2次、汪翔3次、徐靖、崔俊、姚敏、秦征海、戴磊2次、胡寅、姜羽、佘秋平、张琳、陈龙、俞璐、骆良丽3次、郑邦宏、薛伟、陈礼汉、王旸、马能仕、程军。
⑶签到情况。共有349人未按规定签到与签退,其中姜17次,徐京京13次,骆良丽12次,陈坤强、陈龙、丁乐7次,何勇、谷敏5次,佘秋平、刘子俊4次,胡寅11次,郭艺10次,陆井泉8次,杨彬7次,俞贞婷5次,戴磊4次,查子龙3次,俞庆平、秦征海、王晖、徐其峰、彭云楼2次。
⑷早班到岗情况。早班未到岗的有骆良丽3次、薛伟2次、汪翔1次、姜羽2次、郭艺1次。
⑸事假情况。共有29人请事假,骆良丽2天、薛伟5天、徐
靖2天、崔俊1天、俞璐2天半、张亮1天、丁乐1天半、刘子俊1天、赵旌半天、汪翔2天半、陈坤强半天、姜羽1天、何勇2天、许航2天、谷敏4天、汪淑娴1天、徐京京半天、王凌庆1天、姚敏1天、徐春林1天半、陆井泉2天、胡寅1天半、郭艺1天、戴磊1天半、郑邦宏半天、徐勇半天、俞贞婷半天、贺建1天。
⑹病假情况。共有6人请病假,汪翔1天、陶兴义9天、俞庆平14天、徐靖6天、高彬整月。
2、对六个中队。
⑴三项制度完成情况:
陈坤资料
一、《工作日志》填报:B、C片、拆违中队、办公室均能按规定填报,A片、鑫盛市场与东门市场时有填报不及时现象发生。
二、《24小时值班记录》:大部分“两薄”组均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并上报,但张琳组有3天未填写上交。
三、《行政执法情况登记表》:只有峨溪北路张学峰、王凌庆及时填写上交,其它路段均没有填写上交,且考核员在八月初的早会上已要求过,但至今日无人上交。
⑵舆情抄告均能及时回复。
⑶A、B、C片和机动、拆违、市场工作材料均未能按《资料定期收集》规定,坚持每周汇总整理并上交办公室。
3、对办公室考核。
⑴本周未完成七月份城管动态信息编辑,责任人为王晖。
⑵本周未完成驻镇中队2011年度外宣稿件统计分类和今年1—2月份大队简报编印等两项工作。责任人为徐勇。
⑶本周未完成去年93号文件和今年4号文件未完成工作通报拟写,责任人为王晖。
⑷本周未完成先行登记保存台账建立,责任人为秦征海。
⑸完成一般程序立案案件查处7件,其中A片6件,B片0件,C片1件,给予A片分管人员和中队长各100元奖励。
㈣管理效果方面
1、县局抄告。七月份,县局下达抄告单1份8个问题,6个问题纳入考核,其中A片1个、B片4个、C片无,共性问题1个,直接责任人分别为张必武、查子龙、陆井泉、秦征海。
2、大队督查。共开展督查14次,通报问题112个,纳入考核扣分88个,其中A片48个、扣分32个,B片35个、扣分27个,C片39个、扣分29个。
3、城管中心派遣。在本月共受理的1079件案件中,二次派遣4个,A片3个、B片无、C片1个问题,超时结案3个案件。但因大队本月考核在县局队所中位列第一名,因此按照《数字化城管案件办理考核办法》规定不予扣钱。
㈤文明执法方面
本月骆良丽和陆井泉在日常管理中被服务对象辱骂和撕扯,但二人始终都坚持文明执法。
㈥获得奖励情况
1、满勤:本月张学峰、陈礼汉、汪淑娴、方畅、强克骄、许仕本、余潭同志无请假、迟到、早退、不签到、离岗、旷工等现象。
2、优秀队员奖:汪淑娴同志在本月数字化城管案件接处工作中,与中心主动积极协调解决相关疑难问题,第一时间向中队派遣并回复案件,为大队案件办理走上规范化轨道作出了积极努力,给予本月优秀队员奖,查子龙同志在本月数字化城管案件接处工作中,认真、仔细、及时地完成,无超时、二次发生,给予本月优秀队员奖。
3、优秀中队奖:无中队达到优秀标准。
4、委屈奖:骆良丽、陆井泉。
㈦安全生产考核。
经考核汇总,本月无安全生产事故。
二、问题讲评
1、少数同志对效能建设仍无足够认识,早班缺岗、早会
迟到以及早退、脱岗、不签到等现象屡禁不止。
2、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考核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不催不考现象。
3、日常工作中“三小”车辆整治与管理力度仍然不大,成效不明显。
4、“两薄”期间对夜市摊点卫生管理不到位,早班对几个骑路市场管理不严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