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地址:
鉴于:
1、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    市某某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见附件清单)加以验证,公
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公司股东会在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
2、乙方为公司的原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3、甲方系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甲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甲方、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万元。
5、公司原股东        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增资扩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万元增加到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3)甲方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万元。
2、公司按照第1条增资扩股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3、出资时间
(1)甲方分两次注资,本协议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资  万元,剩余认购资本  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甲方自首次出资到帐之日将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二条 增资的基本程序
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其中第1项工作已完成):
1、公司召开股东会对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2、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并修改公司章程;
5、召开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
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公司原股东陈述与保证如下: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
(3)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向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4)公司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
(5)向甲方提交了2016年01月至12月的财务报表(下称“财务报表”)(见附件清单),原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2017年01月01日止的财务状况;除财务报表列明的公司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外,公司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6)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文件(见附件清单)真实、有效、完整,并如实反映了公司及现有股东的情况;
(7)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公司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或其它严重影响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8)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甲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9)增资扩股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公司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原股东承担;
(10)增资扩股前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并向甲方出具承诺书。增资扩股前固定资产(见附件清单)在增资扩股后纳入公司资产,增资扩股前其余资产相关权利和义务由原股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