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解析》
第⼀章 有关梦的科学⽂献
1.梦境能够将熟睡状态中细微的感觉转化为强烈的感觉。
2.两类梦
只受现在或过去影响:失眠症、幻觉、噩梦
可决定未来:神谕、梦幻、梦兆
3.梦是睡眠收到⼲扰的产物。梦是对⼲扰的反抗。
①外在(客观)感官刺激:熟睡中所接受到的感官刺激很容易成为梦的来源。
在所有梦源中,客观刺激源是最稳定的,在梦中,影响梦境的刺激源并⾮以其真实的形式出现,⽽是由某种相关的意象取代。在睡梦中,内⼼对于外部刺激的反应是复杂的,并且受幻觉的扰乱。⼀个感官影像强烈、清晰可辩,并且有充⾜的时间传⾄⼤脑,那么其所属的记忆就可根据我们早前的经历,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我们则⽆法识别产⽣影像的客体,从⽽产⽣幻觉。
②内在(主观)感官刺激:视⽹膜⾃主接收的亮点和亮线,成为梦境影像的轮廓。
“幻视现象”:许多⼈在熟睡以后,常会看见的⽣动、易变的图像。幻视现象与梦境有关,或者完全⼀致。
③内外(器官)感官刺激:
“睡眠时,⼼灵对于⾁体的感知会⽐清醒时更深、更⼴。⼼灵被迫接受源⾃⾝体各部位及躯体变化刺激所引起的影像,这在清醒时是感觉不到的。”——斯顿培尔
内部器官的严重错乱是梦的最明显诱因。
⼼脏病:短、恐惧、死亡、恐怖。
肺病:窒息、被挤压、飞⾏。
消化不良:享⽤美⾷的快感、恶⼼。
④⼼理刺激源
⼤多数梦是⾁体刺激与仍未被认知的以及⼈们在⽩天感兴趣的⼼理刺激共同作⽤的结果。⼼理是表象
的主要成因。
4.梦的遗忘
原因:琐碎微弱;⼀次性;⽆关联性。
①梦⾥梦外⼀般感官的差异不利于相互的重视;
②梦中素材的⽆序排列,使得梦难以解释。
“清醒意识很可能会不⾃觉地篡改记忆中梦境的许多细节。⼀个⼈所回忆起的梦境细节,实际上可能并没有在梦中出现过。”——斯顿培尔
“我们会不⾃觉地填补未被忆起的空⽩,使整个梦看起来有条理、有逻辑。但实际上,梦很少或者说完全不会像我们所记忆的那样具有连贯性。”——杰森
5.梦的⼼理特征
在我们的脑海中,梦境与现实占据着不同的区域。“⽆论是沉寂致临界点以下有意识的⼼理意识活动,抑或完全不受外界影响的涣散状态,都不⾜
以解析梦中世界异于梦外世界的种种特征。”——费希纳
梦的固有特征:
①由于我们能够感知幻想的产物,并把它们都视为感官活动,因此,⼼理的主观活动便以客观的形式出现。
②睡眠终⽌了我们的⾃主性活动,因此,⼊睡在⼀定程度上陷⼊了⼀种被动状态。可⾃主控制的意识逐渐变弱,与之相关的可视影像渐渐出现。
在⼊睡状态中,甚⾄连抽象思想也能转化为表达同⼀思想的塑视形象。
在清醒意识下,⼤脑利⽤语⾔或其意象进⾏思考和想象。⽽在梦中,则以真实的感知影像进⾏思考和想象。
我们在熟睡时相信梦中画⾯的真实性,是因为我们与外界完全隔离了,因⽽没有其他画⾯作为参照。
唤醒我们⼒量的并⾮只是感官影像,还有感官与⼼灵之间的联系。
在梦中,⼤脑中所有思维逻辑相关的功能已经全部谢幕。梦完全脱离了因果法则。在梦中,判断⼒和
推理能⼒变得虚弱⽆⼒。整个意识系统对⼀系列感知缺乏批判⼒与矫正能⼒。梦中所有意识活动都表现为⽋完整、受抑制以及彼此孤⽴的状态。
梦能够将感知内容压缩进某⼀段很短的时空中,这远远超出了梦外思维的处理能⼒。
6.梦中的道德观
梦毫⽆道德——⼈类所固有的道德本性会延续致梦中
思维难以很好地组织各项机能,从⽽使⾃⼰⽆论时间、季节如何变化,都能⾃我掌控。在思路清晰时,不被⽆关重要,甚⾄怪诞荒唐的意念⼲扰。最伟⼤的思想家确实有理由抱怨这些梦幻般、让⼈难以忍受、令⼈痛苦的糟粕思想。这类思想打断了他们最有深度、最虔诚真挚的沉思。——泽勒
梦向我们内⼼的最深处投去了惊鸿⼀瞥,⽽这通常是我们在清醒意识下⽆法做到的。
⾮期望影像:所有出现在不道德、荒诞梦中的、让⼈惊讶的想象素材。
⾮道德梦象归因于⾮道德情绪。梦能够揭⽰梦者⾝上被压抑和隐匿的、真实存在的⾮道德性。
7.梦的理论和功能
①清醒意识下的⼼理意识活动在梦中得以延续。但睡眠状态下的环境不同于清醒意识下的环境,普通机能所产⽣的影响也与清醒意识下的不同。
梦的解释②梦是⼀种⼼理意识活动的减弱,是与外界联系的松懈以及外界可⽤性素材的贫瘠化。
③梦是⼀种递进的、部分的,同时⼜极为反常的觉醒状态。因睡眠引起的⼼理机能瘫痪⽽产⽣的影像,只是梦境中⼀个⼩⽚段。
⽣理性:病因学将梦归为⼼理刺激。
梦是睡眠对于⼲扰源的反应,但纯粹是⼀种冗余反应。
梦是对那些扼杀于摇篮中的思想的清除。梦就像超负荷⼤脑的安全阀,具有和卸除烦忧的能⼒。
在梦⾥,那些偶尔受阻,或被蓄意压抑的鲜活影像,要⽐通常不被注意的微弱影像扮演更重要的⾓⾊。⽩天被禁⽌、压抑却不断积蓄的⼼理能量,到了夜⾥,就变成了梦的主推⼿。
梦更偏好特殊⼼理意识活动。梦是⼼灵的原始活动,不受个⼈⼒量的约束,不以个⼈意志为转移,发展⽅向不受个⼈控制,是我们理智中枢肆意奔放的结果。
8.梦与精神疾病间的关系
精神疾病⾸次发病,是由极度焦虑的梦引起的,患者主要的妄想都来⾃该梦。
精神错乱与梦的共同点:
①⾃我意识终⽌,或者⾄少是迟缓,因⽽对周遭丧失感知⼒。(缺失惊怕感、⽆道德意识)
②感官感知⼒在梦中会减少,⽽在精神错乱中会⼤⼤增加。
③意念根据联想法则和影像再现法则重新结合,形成⾃发序列。意念间的联结总是有失匀称的。(影像过于夸⼤、容易出现幻象)
④⼈格变化(⼈格倒置),有时会出现怪癖性。(反常⾏为)
第⼆章 析梦的⽅法
⼀、引⼦
1.世俗的析梦法:
①将梦的内容作为⼀个整体,⽤其他容易理解、在某⽅⾯与其相似的内容代替。
②译码法:根据⼀定的⼝令,对梦中的每⼀个符号背后隐藏着的含义进⾏破译。
要准确⽆误地阐析梦的内容,最⾼明的析梦者会尽可能了解梦者描述的所有情况,从⽽得出对梦的最佳解释。
2.科学的析梦法:对梦的细节⽽⾮整体进⾏解释。
孤⽴地看⼀个想法,很可能会觉得毫⽆意义,甚⾄荒诞不羁,但结合紧随其后的⼀个想法,可能就会显⽰出其重要性,如果再结合其他同样荒谬的想法,就可能形成⼀条很有⽤的思想链。理智⽆法判断所有的思想,除⾮能够把这些思想长久地保留着,直到与其他思想结合起来,再进⾏综合判断。
第三章 梦是愿望的实现
梦完全是⼀种⼼理现象,是内⼼渴望的实现。它可能潜伏于⽩天清晰的⼼理意识活动中,也可能是⾼度复杂的思想产物。
孩童的梦更为复杂、晦涩。
成年⼈处于陌⽣环境中时,特别容易再现幼稚型的梦。
第四章 梦的伪装
⼀、引⼦
在梦⾥,相对于隐匿的事来说,情绪被伪装了,在梦中表现出来的是其对⽴⾯,因⽽事物发⽣了扭曲,表现出来的情感也做了伪装。梦中事物的扭曲是蓄意安排的,是⼀种掩饰⼿法。
每个⼈都存在两个⼼理源动⼒(趋向或机制)作为梦的初始诱因,第⼀个形成了梦所表现的愿望,第⼆个则对这⼀愿望执⾏审查⼒,从⽽迫使愿望进⾏伪装。
梦在被分析以前,能够进⼊我们意识的并⾮隐匿的梦中意念,⽽是由这些意念表现出来的显现梦象。第⼆个⼼理源动⼒的特权,是让隐匿的梦潜⼊意识。
梦象要潜⼊意识,必须通过第⼆个源动⼒的审查,并且变形⾄其认为得以进⼊意识的状态。
梦象进⼊意识是⼀种特殊的⼼理意识活动。其异于,或者说独⽴于形成表象或形成稳定状态的过程。
⼆、分析
焦虑之梦即性梦,梦中所含的性欲已转化为了焦灼之感。
第五章 梦的素材与来源
⼀、最近发⽣的琐事在梦中呈现
梦绝对优先反映做梦头⼀天(梦⽇)出现的影像。
只要思想链能够将遥远的记忆,与梦⽇(最近的记忆)的经历相联系,那么梦就能够选择任⼀时期的影像作为素材。
只有梦的显意,只有与当⽇经历相关的影像是明显的。
⽩天最吸引我们注意的事,在夜⾥,也将继续影像我们梦中的思想。⽽夜夜纠缠我们的痛苦梦境,在源于⽩天萦绕⼼头的事件。
“凝缩作⽤”:梦基于某种强制⼒,必然将所有刺激源融合在⼀起,合成⼀个单⼀的整体呈现于梦中。
梦的刺激是⼀种主观体验,是⼼理活动的最近产物。
梦的来源:
(1)最近发⽣的影响⼼理的重⼤事件,直接反映在梦中。
(2)最近发⽣的⼏件重⼤事件,融合为⼀体出现在梦中。
(3)⼀件或多件最近发⽣的重⼤事件,以⼀些同时发⽣的⽆关紧要的⼩事做幌⼦,反映在梦中。
(4)⼀些主观的重要体验(回忆、思想链),以⼀些⽆关紧要的内容做幌⼦,不断出现在梦中。
并不存在毫⽆价值的梦源,因此也不存在真正诚实可信的梦。除了⼉童的梦以及对夜间感官反应的简短梦以外,⽆论⼀个梦是被简单地看作具有⼼理价值的,抑或被看作⼀种伪装,在经过彻底的分析后,能正确判断其真正含义的,最后都能被证实具有⼼理价值。梦从来都与琐事⽆关,我们不允许睡眠被琐事⼲扰。梦都被烙上了“兽印”。
⼆、作为梦源的幼时经历
幼⼉的原始冲动在梦中得以延续。
三、梦的⽣理刺激源
①由外界客观体所引起的客观感觉刺激。
②有感官引起的仅有主观感受的内在刺激。
③产⽣于⾝体内部的⽣理刺激。
“神经刺激”和“躯体刺激”是梦的⽣理来源。
引起梦的动因是所有同时出现的刺激源的有机统⼀体。
梦的素材是⼼理遗留物和记忆轨迹的集合体。⼼理遗留物和记忆轨迹只能被视作⼀种⼼理现状特征。
梦是睡眠的守护者,⽽⾮捣乱者。
⼼灵对睡梦中的感官的诱因:寻求⼀种能够体现其⽬前真实感觉,作为欲望的⼀部分,从⽽产⽣能够与睡眠兼容的梦。真实的感觉被编织⼊梦,从⽽被剥夺了现实性。
梦形成的动因:睡眠的欲望以及“意识⾃我”对此进⾏的⾃我调整,代表了意识⾃我对梦的贡献。
睡眠中的⼼灵完全能够对外部刺激做出正确回应——积极关注,或是要求梦者醒来。
⼼灵中确实存在着被抑制的愿望,其属于原发体系,继发体系则负责抵制这些愿望的实现。
总的⾝体感官强迫梦念对出现在梦内容中的材料进⾏选择,选取适合梦⾃⾝特性的那部分素材,远离其他部分的。头天遗留下来的⼀般感觉,必然会对梦具有重要影响的精神残余物联系起来,也许在梦中持续不变,也许会退去。
睡眠过程中的⼼理源刺激强度并⾮特别⾼,如果它们能够与⼼灵梦源的概念化内容相结合,那么就能够被⽤来形成梦。
第六章 梦的⼯作
⼀、凝缩作⽤
梦的内容往往单⼀、简短,看似毫⽆意义,梦念却⽆边⽆际、包罗万象。
凝缩作⽤不因梦的部分内容可能被遗忘⽽受影响,残留于记忆中的个别梦境与众多梦念有关。
只有在已经以某种⽅式联系起来的各个梦念之间才能建⽴起新的联结。这些新的联结是环形、短路的,可能由其他更基本的连续模式才能得出。
仅有很少数量的梦念利⽤概念元素于梦中呈现。凝缩作⽤是⼀个删减的过程。梦是对梦念进⾏不完整、有缺陷的再现。
凝缩作⽤的特征:令某些元素在梦中反复出现,形成新的单元体(复合形象、重叠影像)以及复合的概念。
梦中⼝语的变化与偏执狂的病症⾮常相似,也见于癔症与强迫症病症。⼉童的语⾔技巧是这类梦境和⼼理疾病的源头。
梦中的话语源⾃存在于梦材料中的记忆中的语⾔。梦中的话语往往喻指与这些话语形成相关的事。
⼆、置换作⽤
个别意念⼼理强度的⾼低,似乎并不影响是否能够被挑选⼊梦,反⽽其被反复挑选次数的多寡,才是⼊梦的关键。多重性挑选作为梦的决定性选择,并⾮梦形成的主要因素,⽽是未知⼼理能⼒的附带产物。
梦的置换:在梦形成的过程中,个体元素⼼理强度的转化与置换作⽤,则导致了梦念与梦的内容出现本质的差异。
置换作⽤是随审查作⽤⽽⽣的,是内⼼的抵御作⽤。梦的伪装因稽核作⽤。
梦的表现形式
基本梦念通常表现为思想和记忆的复合体,结构错综复杂,具有⽇常⽣活中我们所熟知的有关联想的⼀切特性。它们往往从不⽌⼀个中⼼发出,继⽽形成⼀串思想链,但也不乏共同接触点。每⼀串思想⼏乎都有其⽭盾对⽴⾯,并通过对⽐联想联结起来。
复合体的各部分间构成梦的前景、背景、题外语、说明、条件、例证和驳论。当所有梦念都屈服于梦⼯作的压⼒时,梦念⽚段则如浮云般反转、分离、重合。
梦本⾝根本⽆法表达梦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原因在于构建梦的⼼理材料的性质。
梦也可能通过适当改变梦象的特殊表现⼿法,从⽽为梦提供逻辑联系。
梦并⾮完全不协调的元素的随性组合,⽽是由与梦念紧密相关的元素组成。
从句做序梦,主句做主梦。主句通常都对应梦境中⽐较详尽的部分。
两个梦念同时出现在梦中彼此孤⽴。梦完全漠视对⽴和⽭盾。
“⾃居作⽤”:将具有共性的⼏个⼈中的⼀⼈在梦中表现出来,⽽把其余⼈抑制下去。
“合成作⽤”:由⼏个⼈合成出现的影像很有特点,却没有共性。是所有⼈特征的总和。
⽬的:尽量避免在梦中表现出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