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送达(提交)平台操作指引
(法院版)
一、如何实现电子送达
1.在内网系统中点击常用功能,添加诉讼服务系统或者直接打开IE浏览器在网址框输入弹出页面
贺军翔的弟弟2.选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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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输入与审判系统相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4.点击“诉讼服务管理-网上送达”功能
5.点击“新增送达”按钮,弹出页面
6.输入“数字”,点击“案号”后方的查询案号
7.选择案号
8.输入标题,在签收人方框点击“选择”按钮,选择送达的律师
9.在需送达的文书界面点击“选择”按钮选择要送达的文书
10.双击每个文书标题可以查看文书正文
11.“备注”功能可以进行话语描述
12.确认所有内容没有问题后,点击下方“发送”按钮,进行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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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如需打印文书送达凭证,选中记录后,点击“打印”功能
二、如何转接律师提交的电子材料
1.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专岗人员登录后,在“材料转接”中可看到待接收记录:
2.点击接收“”,填出处理页面
分为两种处理结果:
(1)【接收】需填写“材料处理情况”
点击“接收”,弹出“接收成功”对话框,点击“确定”
接收成功后,对接审判系统,材料自动推送至该案过程卷中:
(2)【退回】无需填写,表示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点击“退回”,材料不再推送至该案过程卷中。

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送达地址用)
送达地址确认书天生是优我评委
案号
案由
告知
事项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为提高送达效率,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4.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审查、执行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
送达
地址
及方
指定签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确认送达地址
是否接受
电子送达
是 □否
□电子送达(提交)平台账号: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邮编
其他
u盘 启动
受送
达人
确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确认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如在诉讼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法院。
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热评
法院工作
人员签名
收到后请于一周内填妥寄回××××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