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国地税联合到新安县学习国地税合作经验
第一篇:登封市国地税联合到新安县学习国地税合作经验
登封市国地税联合到新安县学习国地税合作经验
2015-04-22 09:22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刘四红 记者潘热新 通讯员张军晓)4月16日,登封市国地税由双方负责人带队,组织主管副职以及征管、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到洛阳市新安县学习国地税联合办税成功经验。通过精心准备、现场观摩、组织座谈,收到了良好效果。
精心准备。在准备到新安县学习之前,登封市国地税由主管副职牵头,召集征管、信息中心、办税大厅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在认真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座谈分析会,结合登封实际情况,提出国地税合作工作的将会遇到的问题,带着问题前去学习,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现场观摩。到达新安后,考察组先后深入到过、地税办税服务厅,现场观摩国地税联合办公
形式,认真听取国地税相关负责人对国地税合作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每个窗口办税流程,并与大厅办人员、纳税人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对国地税合作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座谈。观摩结束后,考察组和新安县国地税主要领导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中,新安县国地税分别介绍了新安县的经济状况、税源结构、税收收入等基本情况以及推行国地税合作的最初目的、运作过程和具体成效。双方还就国地税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个性问题进行了沟通。
积极推进。考察结束后,登封市国地税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议,对考察学习情况进行了总结,并要求双方征管、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在主管局长的牵头下,在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结合登封实际,迅速起草登封市国地税合作的工作方案,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尽快实施,确保全市国地税协作顺利开展。
第二篇:国地税合作经验材料
2015年7月1日,《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正式全面实施,标志着国地税合作进入新阶段。工业园区分局主动作为,积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联合办税、联合执法
、联合征管、联合宣传、联合维权、信息共享,确保了《国地税合作规范》的全面落实。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各方都省事”的目标,达到效率最大化、服务最优化、纳税人负担最小化。
工业园区分局以便民办税为出发点,全力推进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建设,切实解决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等问题,为“营改增”保驾护航。
一是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1.0版和2.0版,重点要在合作征收税款、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核定工作、协同落实税制改革任务等方面取得实效。
二是共建办税服务大厅,避免办税“多头跑”。以联合办税为突破口,采用互设窗口、互派人员、共建办税大厅方式,整合优化办税服务资源,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多头”“多头跑”的办税难题。统一宣传辅导区、办税服务区、等候休息区、自助办税区域,统一叫号、统一导税,实现税务登记、发票办理、税务认定、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涉税业务的集中受理,实现了国地税联合征收,有效避免了纳税人缴纳地方税费“两头跑”。
三是联合稽查,杜绝执法“多头查”。国地税双方结合深化税务稽查改革相关内容,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联合进户稽查;税警合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完善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四是共享涉税信息,力避资料“多头报”。按照“互联网+税务”的顶层设计,紧跟大数据时代的脚步,依托金税三期,深入数据交换、开展联合申报、简并资料报送、构建联合查询等重点工作,持续满足纳税人需求、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着力推进国税、地税服务深度融合、信息高度聚合。
黑名单第四季五是联建纳税人学堂。针对当前营改増办税事项、税收政策等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需求,国地税共同组织师资力量,制定了全年培训方案,适时开展纳税人培训辅导。
国地税以改革引导合作,以合作促进改革,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目前,工业园区分局“营改增”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国地税双方还将共同推进“营改增”期间的税源调查、政策效应分析、风险防控、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等工作,促进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国地税合作报告材料
红原县国地税合作报告材料
今年以来,红原国地税两部门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全方位、多层面推动深度合作,建立了以“信息共享”为核心的全面合作机制,有效破解了国地税信息不对称的瓶颈,达到了征管提质、服务增效、成本降低的积极作用。
一是联合办税方便纳税人。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服务,红原县国地税利用国地税现有办税资源,共创合作新格局,优势互补、推进协同、深度挖潜、优化效率,进一步密切了双方各职能部门间的联系,经协商确定设立联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促进办税服务一体化,便捷化。确定唐鸿与陈丽冉杰同志为联络组长,冯伟同志为国税派驻地税人员;莆尔瓦同志为地税局联络员,王春桃同志为地税派驻国税人员,吴春和王仁新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及相关联络工作。
二是联合推进数据实时互通。为深化信息交换共享合作,提高信息互通效率,红原国地税建立了长效沟通机制,定期对合作情况和数据传输应用情况进行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数据交换渠道,数据传输通过国地税外部数据交换平台统一进行传输,每个月进行一次数据更新,在保障有效性的同时提高实效性;联合提升数据应用效率,在数据交换的同时双方共同进行数据应用,对彼此数据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集中解决;提高大数据分析效率,为征管和稽查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协同促进风险管理完善。联合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合作计划,共同确定风险管理合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协同对税收风险等级高的企业联合开展风险应对,对各自推送的风险任务,涉及双方共同管辖的,因地制宜安排管理资源,按照统分结合、分级分类原则,协同开展风险应对工作;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按照“互联网+税务”的发展思路,不断扩大信息来源,充分利用金税三期有关数据,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国地税双方对大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使系统能真正成为提升大企业管理的有效工具。
四是共同开展数据分析调查。建立联合税收分析小组,重点加强营改增政策研究,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实时共享纳税人涉税信息,共同开展营改增效应分析;积极利用政府牵头构建的信息平台,定期搜集、整理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提供的数据信息,拓宽信息交换途径与渠道,对收集的信息进行集中加工分析,综合研究利用;厘清合作分工重点,实现信息快速、全面传递,最大限度的利用涉税信息,确保不留死角、盲区。
红原国地税充分利用双方在信息方面的共同性、互补性,通过数据比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填补因信息数据差异造成的税源漏洞,确保了税户管理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第四篇:国地税合作完成
国地税合作完成“金三”信息采集
近日,内蒙古国税局、地税局税务人员经过两个半月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国税局、地税局共管户的金税三期信息采集工作。此次金税三期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内蒙古国税局、地税局共管户511328户,采集信息面占国地税共管户的72.4%。内蒙古国税局、地税局多次就信息采集和核对工作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按业务需求建立国地税共管户采集数据库,先通过后台技术,比对相同项,确定为同一户,核实无误后形成《国地税共管户采集表》。“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国税局办理税税登记证的同时,填写《国地税共管户采集表》,税务人员对汇总后的采集表修正后统一编码。
第五篇:国地税合作清单
附件2 合作规范3.0版合作事项分类落实清单
一、基本合作事项
(一)联合办理设立登记
(二)联合办理变更登记
(三)协同办理注销登记
(四)联合大厅办税服务
(五)共用基层服务资源
(六)联合采集财务报表
(七)联合开展税收宣传
(八)联合开展培训辅导
(九)联合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满意度调查
(十)联合维护纳税人权益
(十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
(十二)联合推进“银税互动”
(十三)联合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
(十四)联合服务管理“走出去”纳税人
(十五)合作征收税款
(十六)联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七)协同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十八)协同管理非正常户
(十九)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二十)联合实施欠税管理
(二十一)联合实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二十二)协同做好非居民纳税人境内常设机构管理
(二十三)协同做好非居民纳税人源泉扣缴管理(二十四)确定联合稽查对象(二十五)联合实施检查(二十六)协同案件审理(二十七)协同案件执行
(二十八)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二十九)协同发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三十)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十一)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三十二)联
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三十三)共享涉税信息的应用(三十四)联合开展税收分析(三十五)协同落实税制改革任务(三十六)互鉴税收管理经验(三十七)联合开展税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