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摘要:结合我国企业管理实际,以富士康13员工接连跳楼事件为出发点,对以人为本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以人为本 企业管理
1 事件回放
富士康科技集团创立于1974,是专业从事电脑、通讯、消费电子、数位内容、汽车零组件、通路等产业的高新科技企业。凭借扎根科技、专业制造和前瞻决策,1974年在台湾肇基,特别是1988年在深圳地区建厂以来,富士康迅速发展壮大,拥有富士康有多少员工60余万员工及全球顶尖it客户,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业专业制造商。2008年富士康依然保持强劲发展、逆势成长,出口总额达556亿美元,占中国大陆出口总额的3.9%,连续7年雄居大陆出口200强榜首;跃居《财富》2009年全球企业500强第109位。
就是在这样一家跻身全球500强的企业,20101月至5月短短5个月的时间竟然发生了13起员工跳楼事件。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
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自杀是复杂的社会现象,从来不是因单一的因素导致。而作为这些“连跳”员工的企业管理机构——富士康,在此类事件中,究竟有多少内在动因导致该悲剧的发生呢?
其一,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断裂。在富士康,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很简单明了,企业过度追求利润,基层员工劳动强度极大,被训练成了一台台机器。员工加班很正常,国家法律规定每月上限36小时的加班,成了一纸空文。
其二,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断裂。员工之间的关系比较淡漠,平时大家基本上没有交流,“住在一起就跟陌生人一样”,企业一味追求利润,没有为员工搭建相互沟通的平台。
其三,工会与企业、员工之间的断裂。《劳动监察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工会法》第六条则规定,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但在富士康,工会显然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