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遗嘱见证人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
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
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
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那么,哪些情况下适用遗嘱
继承呢?我国法律对遗嘱继承有什么规定呢?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
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
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
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
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
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
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
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