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顾名思义就是指由他⼈代为书写的遗嘱,这是我国法定的⽴遗嘱的⽅式之⼀,但通过这种⽅式来订⽴遗嘱的,也是要满⾜相应条件的,不然就会导致遗嘱⽆效。那么代书遗嘱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今天,店铺⼩编就为您整理了“代书遗嘱法律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书遗嘱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书写遗嘱,也可以请别⼈代为书写,即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代书。
(⼀)符合遗嘱的⼀般要求
1、⽴遗嘱⼈为完全民事⾏为能⼒⼈,限制⾏为能⼒⼈和⽆民事⾏为能⼒⼈不能设⽴遗嘱。
2、⽴遗嘱⼈思想表⽰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遗嘱⼈合法财产。
4、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且与继承⼈⽆利害关系。
5、见证⼈中的⼀⼈代书,并注明年、⽉、⽇。
6、代书⼈、其他见证⼈、遗嘱⼈签名。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的⼈员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
1、⽆⾏为能⼒⼈、限制⾏为能⼒⼈;
2、继承⼈、受遗赠⼈;
3、与继承⼈、受遗赠⼈有利害关系的⼈;
4、继承⼈、受遗赠⼈的债权⼈、债务⼈,共同经营的合伙⼈,也应当视为与继承⼈、受遗赠⼈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
⼆、代书遗嘱要写明哪些内容
代书遗嘱格式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式或者写清楚继承⼈继承遗产的具体项⽬或数额。
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什么条件等。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签名、盖章,注明⽴遗嘱时的年、⽉、⽇。
遗嘱见证人代书遗嘱是⽐较常见的遗嘱类型,⼀些不会写字的⽼⼈⼀般都会委托他⼈代书遗嘱。不过,遗嘱是不能由⼦⼥或者配偶来代写,否则就会⽆效。此外,代书遗嘱还需要有见证⼈,对见证⼈也有要求。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代书。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站也提供律师,欢迎您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