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一)概念
1.继承
也称财产继承,是指公民死亡后依法或依其他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将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2.在“继承中”
(2)依法或遵遗嘱取得财产的人称继承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属关系;
二种类
1.遗嘱见证人根据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是最基本、适用最广泛的分类;
1法定继承
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
又称指定继承,是指继承人按被继承人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3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按第一顺序执行,遗嘱或遗赠按第二顺序执行,除此之外按法定继承;
2.根据继承人地位分为本位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
1本位继承
是指自己作为继承人,按自己原本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
2代位继承
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继承人的子女或晚辈直系血亲替代继承人继承;
①死亡时间
先于被继承人;
②继承人
晚辈直系血亲;
③继承范围
法定继承;
3转继承
是指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财产由自己所有的继承人继承;
①死亡时间
后于被继承人;
②继承人
自己所有继承人;
③继承范围
法定、遗嘱继承;
三继承的法律关系
1.主体
继承人、被继承人以外的所有人;
2.内容
继承权;
继承权的两种发生根据:
1法律直接规定的,即法定继承;
2合法有效遗嘱指定,即遗嘱继承;
3.客体
1)遗产
是指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
2遗产特点
①时间上的限定性
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②内容上的财产性
遗产仅包括财产和财产权利;
③范围上的限定性
遗产必须为被继承人的个人所有财产;
④性质上的合法性
依法拥有的合法财产。
第2个考点 继承权的丧失(超高频考点)
(19年 单选16)(17年 单选19)(全真题库1 单选22)
1.种类
1继承的绝对丧失
是指引起继承人继承权丧失的法律事实发生后,该继承人永远不再享有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
2继承的相对丧失
是指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2.继承权绝对丧失的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3.继承权相对丧失的情形
1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2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第3个考点 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22年 多选66)
.概念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遗产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表示放弃继承的方式
1)以书面形式向遗嘱执行人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在诉讼中继承人向法院以口头方式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有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时间
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诉讼过程中可反悔,恢复与否由法院判定。
第4个考点 法定继承(超高频考点)
(22年 单选20)(21年 多选68)(20年 单选17)(20年 单选18)
(19年 多选67)(18年 单选18)(17年 单选19)(16年 单选19)
(一)概念和原则
1.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继承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取得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2.原则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3既没有遗嘱又没有遗嘱扶养协议的,法定继承;
二范围和顺序(超高频考点)
(22年 单选20)(21年 多选68)(20年 单选17)(20年 单选18)
(19年 多选67)(17年 单选19)(16年 单选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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