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法规暨精神文明创建知识竞赛试题(部分)
二、抢答题:(60题)
1.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就业促进法》 第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2.公务员录用的最低年龄是(年满十八周岁)。
《公务员法》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公务员工资3.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中组发[2008]20号《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4.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5.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是(年度考核的结果)。
中国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十六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6.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中国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十一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
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7.对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原则是(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中组发[2008]2号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三条 公务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9.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哪个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答:国务院社会保
险行政部门)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第一款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1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2.《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多少?(答:24个月)。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3.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那种号码?(答: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14.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怎样,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答: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 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15.《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6. 事在那次会议上提出“政权是由杆子中取得的”这一思想的?(答:八七会议上)
17.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答:6个月)。
16. 事在那次会议上提出“政权是由杆子中取得的”这一思想的?(答:八七会议上)
17.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答:6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8.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多少工资的工资报酬。(答: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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