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2018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 年黑龙江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委联发〔2018141 号)和《关于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1811 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做好虎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经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生态循环为导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遏制秸秆焚烧、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引领和项目示范带动,积极推进以秸秆五化利用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多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建设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程使虎林市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5%以上,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升0.1个百分点以上,化肥、除草剂、农药施用量分别减少2%10%15%以上;秸秆“五化”利用得到加强,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综合利用体系覆盖全市,建立起市场化长效运转机制;通过秸秆原料化、肥料化高值利用,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应用模式和运行机制。
龚建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根据各乡镇的现有基础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和方式,稳步推进,分类指导,立足抓好禁止秸秆焚烧工作,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二是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着力解决好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
三是政策扶持。加大政策引导和抢抓政策扶持机遇,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形成
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8年底,在全市建立较完善的秸秆还田、收集、储运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产业化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秸秆资源得到综合利用,解决秸秆废弃和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四、主要任务
1、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包括秸秆的收集处理,秸秆饲料、肥料、燃料转化,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利用。
2、禁止焚烧秸秆。制定完善政策约束和制度机制,对焚烧秸秆行为给予制度和法律约束。
3、搞好示范推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项目和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加大投入力度。加大秸杆综合利用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必要的扶持政策,加快有
关产品的开发和综合利用的步伐。同时,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思路进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开发和建设,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新机制。
五、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现状
(一)自然生态条件
虎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完达山南麓,乌苏里江的西岸,全市总面积9330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办事处、74乡、2个社区、85个村,域内有省属6个国营农场和2个森工林业局。冬季漫长,严寒少雪;夏季短促,温热多雨;春季多风,易干;秋季多雨降温迅速,易秋涝早霜。全年日照为2343.1小时,大于等于10度积温(活动积温)为2654.7℃,无霜期为141天。
(二)秸秆资源量情况
1.秸秆产量。2018年按秸秆量谷草比水稻1:0.97、玉米1:1.86、大豆1:1.7、其它作物1:1.2计算,全市秸秆生产总量为133.56万吨,收集量101.02万吨,其中水稻57.53万吨、玉米35.81万吨、大豆7.33万吨、其它作物0.35万吨。
2.资源优势。我市农作物播种面积大,秸秆资源丰富,秸秆利用率低,可以利用大量的秸秆资源,引进加工企业开发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燃料和工业原料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促进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资源劣势。长期以来,我市秸秆主要用以生活燃料和牲畜饲料利用为主,利用率低,导致大量秸秆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同时农村大部分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出现大部分秸秆被直接焚烧现象,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还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