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续,那么,异地就医要办理的⼿续有哪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异地就医要办理的⼿续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异地就医要办理的⼿续有哪些
1、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续,在居住地选择医院(职⼯两家、居民⼀家)并在异地的医保局登记备案,发⽣医疗费⽤后,需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续齐全,⽅可报销。
2、转诊转院:在本地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可转出,待医疗结束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转院审批表,⼿续齐全,可报销。
3、急诊:参保者因出差探亲等原因外出,在外地疾病突然发作,发⽣医疗费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续,经审核确认属于急诊范畴的,⽅可报销。
社保卡看病⼆、异地医保报销需要的资料
⾸先,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个⼩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开⼀个转诊证明。
第⼆步,到医院社保窗⼝盖章。医院的社保窗⼝⼀般会设在收费⼝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那边的⼯作⼈员⾃然知道怎么帮你弄啦!
第三步,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的登记。⼀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百度社保所的地址。因为是⼀个分部,所以可能在不起眼的地⽅噢~
第四步,外出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完成上⾯的三步,就可以去⼤城市的医院住院了,治好了带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本等到你上级的社保局去报销就可以咯!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续了,直接去外⾯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参保⼈员医疗费⽤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政部门和卫⽣⾏政部门应当建⽴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制度,⽅便参保⼈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上⾯的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异地就医应办理哪些⼿续的法律知识。综上,异地就医应办理的⼿续有异地安置、转诊住院等,就医的过程中要保存好相关的病历、明细清单等单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店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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