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清“北爱”的演职⼈员?
《北京爱情故事》诉讼版(第⼆季)
如何看清“北爱”的演职⼈员?
《北京爱情故事》是⾮常好的⼀部青春偶像剧,开播以来,赢得了社会好评,公众的热情不减。⼤家公认,“北爱”确实很好,但是很多⼈⽆法知道好在哪⾥,其实,⼀部好的影视作品的成功,离不开制⽚⼈(投资⼈)的巨额资⾦和敏锐的市场眼光,也离不开编剧写了⼀部好的作品,也离不开优秀演员把剧本以视听形象展现和流露出来,也离不开导演的统筹帷幄,亲临⼀线对演员的筛选和指导,还有作词、作曲者为影视选配了好的⾳乐和词曲,背后还有更多的⼈员在为⼀部好的作品在努⼒,化妆师、灯光师、配⾳、剪辑等⼯作⼈员都是幕后的英雄。
要说谁重要,有不同的答案,有⼈认为,制⽚⼈很重要,没有制⽚⼈的投资,你什么也没法⼲;还有⼈认为,导演很重要,是导演在指导⽆数⼈成就了影视作品,也就是说,⼤家最易看到,是导演在忙前忙后的张罗;还有⼈认为,演员很重要,你再好的剧本,得⼈来演,再⼀点,演员在影视作品中,也是最抢眼的,始终在观众⾯前晃悠,最能深⼊⼈⼼,最容易被观众认可;还有⼈认为,编剧很重要,编剧写了好的剧本,素材好、情节好、⼈物好、再好的演员,没有好的素材,你也“巧妇难成⽆⽶之炊”。
以上的说法,都有道理,下来我们从《北京爱情故事》的播放中,来看看,每种⾓⾊的意义和法律地位,以便更好的理解全部演职⼈员,更便好理解影视作品的特征。⼈们不但要记住光彩照⼈的演员,特别是年轻美⼥、英俊帅哥,⼤家还应该记住提供好剧本的编剧,她只能在幕后默默的看着⾃⼰作品带给⼤家的欢声笑语,公众的注意⼒不在她哪⾥,得不到公众的掌声和鲜花,甚⾄很多⼈还不知道编剧是谁?编剧是⼲什么的?
影视作品既然是作品的类型之⼀,那么就牵涉到版权保护问题,我们就得了解我国《著作权法》对“影视作品”的具体规定。影视作品是电影和电视类作品的统称, 是指摄制在⼀定介质上, 由⼀系列有伴⾳或⽆伴⾳的画⾯组成, ⽽且这些画⾯的衔接与声⾳的衔接必须表达出⼀定的思想内容, 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式传播的作品。现⾏《著作权法》第3条第6项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列为保护的对象。该项规定源⾃《伯尔尼公约》第2条之⼀, “‘⽂学艺术作品’⼀词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 不过该公约并未对影视作品作出具体界定, ⽽是将其解释权留给成员国,根据⾃⾝的情况⾃⾏解释。下⼀步修改,可能称为“视听作品”。
我在此问问⼤家,有⼏个观众,在观看电视剧、电影的时候,认认真真看过“⽚头”和“⽚尾”?估计没有⼏个。很多观众为了节省时间,恨不得把“没⽤”的“⽚头”和“⽚尾”掐掉,直接进⼊主题、直接观看演员的表演。但是在我们眼⾥,这些⾮常重要,在这⾥就是⼀部影视作品的版权所在,在这⾥就是演员、导演、编剧的知识产权所在。下⾯我们就来看看《北京爱情故事》的⽚头。
谁是“北爱”的制⽚⼈?张馨予拍的电影
⽚头显⽰,“北爱”的出品⼈为曹华益,王⼦⽂,“出品⼈”和“制⽚⼈”具有同等含义。简单理解,就是曹华益,王⼦⽂⼆⼈投资,才拍成电视版的“北爱”,享有“北爱”整体的著作权,也就是说“北爱”最终受益⼈是这⼆位出资者。
在通常情况下, 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同时该法规定“ 著作权属于作者, ⽽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在影视作品的场合, 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者享有”。显⽽易见, 著作权法是将影视作品作为⼀类特殊的⽂学艺术作品看待的, 并将其著作权的归属列⼊到“法律另有规定者”的范畴。
制⽚⼈在确定影视作品的题材, 选定编剧、导演、演员和剪辑等⼈员等⽅⾯居于主导地位, 要对整个影视作品的完成投⼊⼈⼒、物⼒、财⼒,况且要承担整个影视作品失败后的巨⼤风险,因此,法律规定制⽚⼈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这也是对制⽚⼈利益保护考虑的⼀种特殊制度,也是世界惯例。
谁是“北爱”的编剧?
据⽚头显⽰,“北爱”的编剧是陈思成,李亚玲。也就是说,是这⼆位,共同创作了⼀部适合演员演好的剧本,这是“北爱”成功的“基⽯”,创作者也就成为了影视作品基础的奠定⼈, 当然是影视作品的创作者。
据⽚头显⽰,“北爱”剧本是“合作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两⼈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的,作者对各⾃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从“北爱”⽚头显⽰,“北爱”的剧本是不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也就是⼀个“共同共有”的法律关系,就像⼀个房产证上写了两个⼈的名字,这个房⼦就属于两⼈共同共有,这是同样的道理。
根据《著作权法》15条规定,编剧享有《北京爱情故事》电视剧的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同时,“北爱”剧本是可以独⽴使⽤的⽂字作品,编剧还享有剧本独⽴的完整著作权,其中财产权利可以转让可以许可,但是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是不可以转让的权利。
谁是“北爱”的导演?
据“北爱”⽚头显⽰,“北爱”的导演是陈思成,导演被喻为“⽤摄影机写作的⼈”,对于影视作品的⽽⾔, 导演的作⽤不可或缺,导演对“北爱”的拍摄作⽤巨⼤。
根据《著作权法》15条规定,导演只享有《北京爱情故事》电视剧的署名权,获得报酬权。没有其他的权利。
谁是“北爱”的演员?
“北爱”的帅哥、美⼥,在这⾥纷纷亮相,⼴⼤观众的焦点也在这⾥,被观众记下名字的,也是在这⾥。据“北爱”⽚头显⽰,主要⾓⾊如下:陈思成饰程峰;李晨饰吴狄;张译饰⽯⼩猛;杨幂饰杨紫曦;张歆艺饰林夏;莫⼩棋饰伍媚;佟丽娅饰沈冰;其他演员张⽻饰肥四;谭凯饰吴魏;袁⽂康饰ANDY  ,于娜、秦岚、李念、张馨予、王宝强、段奕宏、张国强、邢佳栋、樊少皇、冯绍峰、董璇、乔振宇、刘芸、李倩、吕夏、齐欢、熊乃瑾、任正彬。
虽然演员可谓“青春靓丽”、“光彩照⼈”,但是⾮常遗憾的说⼀句,演员在影视作品中地位不⾼,不是影视作品的作者。演员的表演构成了影视创作的主要内容, 因此, 演员的表演对于影视作品具有绝对意义。然⽽, 尽管演员对于影视剧情来说不可或缺,⽽且也实际参与了影视作品的创作过程, 不过, 在国际公约和各国⽴法中, 通常都不将演员视为影视作品的创作者, 其表演往往被纳⼊到邻接权保护的范畴。
“北爱”的帅哥、美⼥演员只享有《北京爱情故事》电视剧的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形象不受歪曲权。
“影视作品”也称为“视听作品”,是⾮常复杂的作品类型,加之⼈员众多,权利错综复杂,所以,在《北京爱情故事》产⽣法律纠纷之际,搞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才有发⾔权。公众也明⽩了,哪些⼈是“北爱”的作者,权利⼈的权利是什么,该如何保护,⾮常的重要。并不是⼀些⼈不顾事实,对公众的误导,这样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