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6.23
【字 号】巴南府办发〔2015〕157号
【施行日期】2015.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5〕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93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XXX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宋 葵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朱激扬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冯毅梅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永超 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府法制办主任
  杨成忠 区编办主任
  杨亚平 区发改委主任
  马义华 区财政局局长
  刘 莉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刘荣明 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蔡晓波 区工商分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落实有关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等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等3个功能组。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区编办主任杨成忠、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刘荣明担任,副组长由区编办副主任彭绣华、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袁红亚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区发改委主任杨亚平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委副主任黄启容、区城乡建委副主任杜江、区国土分局副局长陈培松、区环保局副调研员张耀东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刘莉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胡跃进担任。
杜江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马义华担任,副组长由区经信委纪委书记宋玲、区民政局副局长蒋云
、区发改委副调研员王和利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和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区工商分局局长蔡晓波担任,副组长由区工商分局机关党委书记朱洪、区发改委副主任刘敏、区国税分局副局长揭攀、区地税分局纪检组长叶秋袆、区质监局副局长王晓东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永超担任,副组长由区教委主任唐松春、区
科委主任黄曦、区文化委主任郑丽娟、区卫生计生委专职副书记唐泽奎、区体育局局长杨林会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