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文化遗产,可分为文物,建筑,遗址等。作为文物,只要是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都是可以列为文化遗产,而建筑若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即可,作为文化遗产的遗址则是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而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遗产保护起源于欧洲,1790年,法国国民议会设立了遗产保护机构,列出遗产清单。为了更好的贯彻文化遗产保护意识,1984年,法国成立了第一个文化遗产保护日,意大利则每年主办以“春天”“夏日”“秋实”“冬眠”为主题的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欧洲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遗产的璀灿璨明珠,用什么方法保护文化遗产,用什么理念指导文化遗产的保护,欧洲在近150年之内一直争论不休。一方面,沿袭瓦尔莱特的理论“由瓦尔莱特提倡的、将一个文化遗产复原为其所谓‘理想的’原貌”,重视“风格一致’’的文化遗产修复原则在一些国家具有很大影响力,例如主张“修复一座建筑物即是将其归于完整”等。另一方面,拉斯金的影响力也
不容忽视,他“从根本上否认了对古建筑的所谓修复,认为修复即意味着破坏,而且是最彻底的破坏,认为对古建筑只能是加强经常性的保护”主张维持原状的方法,即时间的痕迹不应被抹去,而应保存,认为对于文化遗产的维修工作只能基于其旧貌进行,不论现代的模仿如何精雕细琢,文物本身破损的旧貌也比一个现代的模仿品重要得多。这两种理论的分别显而易见。但是,欧洲各国在实行过程中对这两种理论区分得并不是很清楚,多是兼而有之。所以欧洲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不是单一进行的,而是多元并头进行的。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从欧洲文化遗产的璀璨程度就可以看出欧洲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也可以看出欧洲文化遗产保护的效果。而关于中国的文化遗产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总结和回顾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情况,部署下一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工作,6月10日上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开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和中宣部、中编办、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代表,以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部门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进展情况,重点部署新世纪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以及建立有效保护机制等各项工作。从中国国情出发,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当前要
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统一部署,认真安排,积极开展普查工作,从2005年—2008年开展全国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第二,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和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第三,立足长远,建立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载体的有效保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方式的研究,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资助扶持、表彰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扶持传承人进行传习活动。第四,加大力度,加强指导,继续推动“保护工程”试点工作,试点项目所在地区要在资金、人员和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使试点项目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带动地区的保护工作。第五,扩大宣传,提高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而中国传统文化也是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改革开放和经济现代化不可避免地给国人的文化观念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传统文化的自身发展面临“现代化”的考验,本土的民族文化经受各种外来文化的“一体化”的挑战。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实际上也并行着一个恢复记忆、连接传统、重建传统的过程。不能说我们在这一方面没有成绩,但由于长期与传统文化脱节,似乎一时还不能完全到与传统衔接的最佳途径。人们看到的,大都是比较浅层的模仿或没来由的怀旧,而缺乏民族文化传统的深层底蕴,这不是文化传统本身的错。“传统不
是怀旧的情绪,传统是生存的必要”。如果我们做到这一点,传统就活在我们中间了,我们每个人既是现代的又是传统的,它的优秀者必成为涵蕴传统味道的现代人。
保护文化遗产及中国传统文化能传承民族文化之精髓,能提高人的文化和文明素养,挖掘人的各项能力,帮助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人的思维具有深刻性和丰富性,还具有增进民族自信和凝聚力、激发人的爱国精神,增进民族团结的深远意义。保护文化遗产,传承文明之光,延续传统文化,留守精神家园。保护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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