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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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千零六⼗⼆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资、奖⾦、劳务报酬;
(⼆)⽣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知识: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双⽅,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法婚姻缔结之⽇起,⾄夫妻⼀⽅死亡或离婚⽣效之⽇⽌。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或⼀⽅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财产的除外。夫妻⼀⽅的婚前财产为夫妻⼀⽅所有的个⼈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效⼒之⽇起,到配偶⼀⽅死亡或离婚⽣效时⽌。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民法院1993年11⽉的《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财产还是夫
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有责任举证。当事⼈举不出有⼒证据,⼈民法院⼜⽆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种共同共有关系。即夫妻双⽅做为共有⼈对全部夫妻财产不区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根据⽣产、⽣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和⼥⽅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进⾏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割就需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进⾏,才能维护好⾃⼰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