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可以说是当今社会现象下婚姻的“标准配置”了,《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了更加细致规范的要求与规定。那么婚后⼀⽅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相信不少⼈都对此问题有疑问,下⾯就让店铺的⼩编来说⼀说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吧。
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夫妻双⽅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个⼈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按照各⾃⽗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想拥有房屋所⽤权的,评估单位进⾏评估,然后对另⼀⽅进⾏分配;如果双⽅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进⾏竞价;如果双⽅都不想要房⼦的,⼈民法院进⾏拍卖,然后进⾏分配。
哪些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母出资为⼦⼥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千零六⼗三条的规定,视为只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的个⼈财产。
《民法典》婚后买房要注意什么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作等⽅⾯,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亲⾃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续时,也需要双⽅亲⾃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需同时考两⼈的资质,办理相关⼿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另外,办理过户⼿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较多,⽽且⼀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的收⼊证明,如果两⼈为⾮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
明,否则按照⾮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收⼊较⾼,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的收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和次贷⼈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定,⽽不能单地只看收⼊的⾼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次贷款⼈时,⼀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般情况下,在银⾏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作为“贷款⼈”(常说的主贷款⼈)⽽⽆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的名字,另⼀⽅都可作为“共同贷款⼈”。在确定主贷款⼈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较⾼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付⽐例提⾼,利率⽔平上浮这⽆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后产⽣纠纷。依据《民法典》第⼀千零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
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下点功夫。
这⾥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共同出资,⽐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的姓名。如双⽅出资⽐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姓名,但必须说明各⾃所占⽐例⼤⼩。
还有⼀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专家表⽰,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个⼈的名字这意味着⾃⼰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婚后⼀⽅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您可以根据以上解释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您遇到这⽅⾯的事情或是对婚后⼀⽅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类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店铺,与我们专业的律师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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