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情⼩说是⼈们在论及明清⼩说并给明清⼩说分类时经常提到的⼀个概念。鲁迅《中国⼩说史略》把明代⼩说分为元明以来的讲史、明之神魔⼩说、明之⼈情⼩说、明之拟宋市⼈⼩说及后来选本等⼏类,把清代⼩说分为⼈情、讽刺、狭邪、谴责四类。⽽在⼈情⼀类中,包括着⼀部分世⼈谓之“淫书”的⼩说,其中有像《⾦瓶梅》那样“不外描写世情,尽其情伪,⼜缘衰世,万事不纲,爰发苦⾔,每极峻急,然亦时涉隐曲,猥黩者多”[1](P182)的⼩说,也有所谓“末流”,
即“则著意所写,专在性交,⼜越常情,如有狂疾”,“意欲媟语,⽽未能⽂,乃作⼩书,刊布于世,中经禁断,今多不传”[1](P183)者。艳情⼩说主要指后者,其实就是我国古代的性爱⽂学,它们主要描写对象是性爱。
很多⽂学史家觉得,绝⼤多数的明清艳情⼩说根本不能算做⽂学,主要理由是内容淫秽、⽂字粗陋,没有任何⽂学性,只认为它是不容忽视的⼀种⽂化现象。我们以为,艳情⼩说不光是明清时期⼀种重要的⽂化现象,更是我国⼩说史中重要的⼀个发展阶段和⽂学成果,是中国⽂学史、⼩说史的⼀个构成部分,必须对其进⾏历史的、客观的评判。⼀⽅⾯,它是⼀种历史⽂化遗产,对于推动清代⼩说⾛向巅峰起了很⼤的作⽤;另⼀⽅⾯,它的负⾯影响⼜是显⽽易见的,过分看重它的作⽤不⾏,对它视⽽不见也不⾏。
⼀
艳情⼩说被重视,是从民国时期性学研究领域开始的,从那⾥,我们看到了这些描写性爱内容⽂学的⽂化价值,⽽古代⽂学研究领域对于中国古代⽂学的性描写予以关注,开始于解放前的三四⼗年代到解放后初期这段时间。鲁迅、郑振铎、茅盾等都有⼀些真知灼见,甚⾄很⼤的建树,其中尤以鲁迅的观点为这个时期的代表。
改⾰开放以后的20多年时间,是这⽅⾯研究的第⼆个阶段。许多明清⼩说研究专家利⽤《明清⼩说研究》、《⾦瓶梅研究》、《红楼梦研究》等学术刊物,对古代单篇的或者多部的明清⼩说中的性描写进⾏评判;对于《⾦瓶梅》之类的世情⼈情⼩说,研究的深度和⼴度都有所突破。主要的研究成果是张国星主编的《中国古代⼩说中的性描写》。到现在为⽌,其研究⾼度和重要观点,还没有出其右者。⼤多学者则在⼀些古代⽂学名著的圈⼦⾥研究作品的思想性和社会价值时,提出了⼀些分析性爱、肯定性爱的观点,如《牡丹亭》性爱⼥神的观点,《西厢记》私定终⾝的婚前性⾏为意义,《红楼梦》的性意识、同性恋等等。⽽对于纯粹的性爱⼩说,⼤概还是出于禁⽌出版或者禁⽌未删节版本出版的原因,⼀般多围绕禁书、禁毁⼩说的话题⽽进⾏描述与研究,作⼀些⽂本的简单概说、漫话,如安平秋、章培恒先⽣的《中国
⼀般多围绕禁书、禁毁⼩说的话题⽽进⾏描述与研究,作⼀些⽂本的简单概说、漫话,如安平秋、章
出版言情小说培恒先⽣的《中国禁书⼤观》(1999),李梦⽣先⽣的《中国禁毁⼩说百话》(1994),李时⼈先⽣的《中国古代禁毁⼩说漫话》(1990)等。⼀些⼩说史研究如⽯昌渝先⽣《中国⼩说源流考》、杨义先⽣《中国古典⼩说史论》,都将其忽略不计,⽂学史更是将其抛开绕⾏,连⼀些世情⼈情⼩说研究专著也⼲脆忽略了艳情⼩说。《中国⼩说史丛书》(1998)也没有将艳情⼩说作为⼀个独⽴的范畴,⽽是将它放在世情⼩说⾥,作为其中的⼀个分⽀处理的。
可贵的是, 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有学者开始由其前⼈探讨中国古代⽂学的性描写,开始转向明清艳情⼩说的研究。⼤致上有这么⼏个⽅向:⼀是围绕《⾦瓶梅》⽽进⾏的⼀些探讨;⼆是围绕《古本⼩说集成》、《明清⼩说辑刊》等编纂、整理⽽进⾏的具体作品的分析和研究。特别值得⼀提的是台湾,在围绕着编纂《思⽆邪汇宝》、《古代禁毁⼩说辑刊》的过程中,收集、整理了⼀⼤批艳情⼩说,并且以每篇加“序”的形式,对各篇进⾏了客观、历史、公正的分析和恰当的评价,达到了相当⾼的学术⽔平;三是出现了专门以研究艳情⼩说为主的⼀批专家学者,如台湾的陈益源、法国的马克梦等;四是很多⼤学教授明清⼩说的先⽣,在配合新的⽂学史的编纂、教学过程中,开始对艳情⼩说进⾏了⼀些涉及,作出了基本的结论,也出现了很多从⽂化⾓度、社会学⾓度、思想哲学⾓度撰写的著作;五是有许多元明清专业的硕⼠、博⼠毕业⽣,在导师们的引导⿎励下,开始进军这个领域,从不同的侧⾯、⽤不同的⽅法去诠释这个特殊的⽂学现象,写出了⼀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如曹萌的《明代⾔情⼩说创作模式研究》(1995)等;六是有的⽂学⼯具书,已对明清艳情⼩说收罗殆尽,如《中国古代⼩说总⽬提要》(1990)、《中国古代⼩说百科全书》(1998)等,并有确切的简介和评价。
⼆
艳情⼩说是⼀种⽐较重要的⽂化现象和⽂学事实,我们不能熟视⽆睹。研究它到底为什么出现、为什么是在明清时期达到了艳情⼩说的发展巅峰;如何看待他们在政治、经济、⽂化、⽂学⽅⾯的双向作⽤,特别是他们对性描写的突破到底有没有价值,艳情⼩说遭到禁绝是它背离了哪些审美原则,对于今天的⽂学创作、⼤众⽂化发展和国家的⽂化政策提供什么借鉴和批判;在性描写这个问题上⽂学创作怎样在反映和张扬个性、满⾜读者的需求的同时⼜要⾼于⽣活、坚持正确的审美⽅向、引导读者提升欣赏趣味;我们怎样对待这⼀部分⽂学遗产,怎样在⽂学史、⼩说史、世情⼈情⼩说史中客观正确地表述评判等等,应该说都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这⾥,我们特别强调讨论这个问题的三个⽴⾜点:其⼀,艳情⼩说作为⼀种特殊的历史⽂化现象,捂起来,藏起来,都不是明智的办法。应明确地承认这个⽂化现象,客观地认识这种⽂学现象,分析评判这种⼩说体式出现的必然性、历史意义以及⽂学价值,把它当做⼀笔⽂化遗产正确地对待。其⼆,性爱是⼈类⽣活中的重要内容,⽂学要反映⽣活,当然离不开性爱描写。可是,如何掌握分⼨,如何把时代精神、⼈物的灵魂融⼊到机械的、本能的描写中去,⼀直是从事⽂学创作不好把握的⼀个焦点、难点问题。艳情⼩说给我们提供了经验和教训,从⼩说思想、创作主旨、审美趣味到故事模式、⼈物形象、语⾔艺术,都给我们以深刻的认识和很⼤的启发。这对于我们深⼊认识《红楼梦》、《聊斋志异》等名著以及明清神魔、⼈情、演义等⼩说⾥的性描写,对于我们认识今天⽂坛上风云变幻的
形形⾊⾊的主义、思潮及其出现的⼤量表现⼈的欲望包括性欲的作品,⽆疑是有帮助的。其三,在步⼊信息社会的今天,对于那些⾊情书籍、⾳像制品、⽹站的控制与管理,是政府⽬前⼀项⾮常艰巨⽽严峻的⼯作。政府的最⼤优势就是控制,它可以借⽤⾏政的强制性抑制⼀些事物的泛滥。但是,有些东西,堵不是惟⼀的办法。我们讨论艳情⼩说的存在,讨论有清⼀代对于艳情⼩说的禁毁,⽬的就是为探讨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个⾓度。要承认性爱既具有社会性,更是⼈的本能,要⼀⼿抓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性的教育,抓满⾜⼈们⼼理需求的⽂学艺术的⽣产,⼀⼿抓市场整顿,打击与引导相结合,弹性管理与市场控制相结合,两条腿⾛路,效果可能会更好。
三
艳情⼩说以描写性爱为中⼼,以⽂学⽅式来表现⼈的感官欲望,具有⾮法性与反叛性,有⾃⼰独到的特征。艳情⼩说是明清⼩说的⼀个主要体式,它与其他⼩说体式⼀起,共同把我国古代⼩说创作推向前所未有的⾼峰。
艳情⼩说有⾃⼰的社会成因。它与明清两代政治、经济发展,与社会⽂化、时代⽂化的互动,与⽂学本⾝的发展,都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统治阶级的统治理念、⽂化政策、对性的控制与松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的市民阶层的壮⼤、婚姻观念的变化、⽂化消费的选择,正统⽂化的压抑、宗教⽂化的影响,丰富多彩的民众性⽂化⽣活和风俗,⽂学的发展、⼤众庸俗的审美、⽂学艺术的媚俗等等,都给艳情⼩说的产⽣发展及⾄成熟提供了适宜的⼟壤。
明清艳情⼩说⼤致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个阶段为明中后期(约1500—1630),总的情况是顺势爆发,惊世骇俗。随着商品经济的⽇益发达,市民阶层不断状⼤,传统的农耕观念和宋明理学与市民所形成的思想观念发⽣了尖锐的⽭盾,反传统、反礼教、重个性、崇尚⼈性成为社会思潮,好货好⾊成为市民阶层的价值观念进⽽影响到整个社会。适应新的思潮,反弹宋明理学,满⾜市民⽂化消费,书商的逐利,促使艳情⼩说顺势⽽发。其中既有中篇⽂⾔才⼦佳⼈⼩说、浅近⽂⾔中篇艳情⼩说,如《三妙传》、《钟情录》、《如意君传》、《疾婆⼦传》等;⼜有长篇章回艳情⼩说、中篇章回艳情⼩说,如《⾦瓶梅》、《绣榻野史》、《浓情快史》、《昭阳趣史》等;还有拟话本中的艳情⼩说,如“三⾔”、“⼆拍”中的⼀些艳情短篇《汪⼤尹⽕焚宝莲寺》、《甄监⽣浪吞秘药》,以及《僧尼孽海》⼩说集等。这个时期的⼩说,多为艺术之作,在艺术、⽂化、⽂学、语⾔⾓度均有可取之处,创作主旨多在惩戒,宣扬因果报应。第⼆个阶段为明末清初,明崇祯到清康熙中期(约1630—1700),特点鲜明,体式成熟,完全⽩话化。有章回艳情⼩说、艳情⼩说话本
明末清初,明崇祯到清康熙中期(约1630—1700),特点鲜明,体式成熟,完全⽩话化。有章回艳情⼩说、艳情⼩说话本集、短篇⼩说,如《⾁蒲团》、《灯草和尚传》、《载花船》、《梧桐影》、《⼗⼆笑》、《⼀⽚情》、《欢喜冤家》、《弁⽽钗》等,并且艳情⼩说开始融合于其他⼩说体式,《聊斋志异》、《醒世姻缘传》、《梼杌闲评》等也出现了⼤量的艳情篇⽬或者艳情描写内容。这个时期,艳情⼩说从世情⼩说中分离出来,与才⼦佳⼈并列,成为某种特⾊鲜明的⼩说体式,由歌颂市民
的新观念新⽣活转向了以艳情⼩说教化市民、挽救⽇益颓废的民风世情,叫“以淫⽌淫”。这与⼈们对明末堕落糜烂与朝代更迭后的反思有很⼤关系。第三个发展阶段为清中叶,即康熙后期到嘉庆年间(约1700—1800),有的融⼊名著,有的则进⼊末流。既出现了集艳情⼩说之⼤成者《姑妄⾔》,出现了⽂学巅峰之作《红楼梦》,也出现了⼀批缺乏创意的中篇艳情⼩说,如《闹花丛》、《巫⼭艳史》、《杏花天》、《醉春风》等拼凑、模仿之作。这表明了艳情⼩说与艳情描写在改造和突破,也预⽰着艳情⼩说的内在⽣命⼒开始枯竭。⽂⾔艳情⼩说的再度繁盛,显⽰出回归案头的特征。艳情描写⼤量地融合到其他⼩说体式中,这与康乾盛世主流⽂化的强盛和严厉查禁艳情⼩说的政策有关。第四个阶段是清中叶以后,即嘉庆中后期到光绪年间(约1800—1900),这是艳情⼩说的衰败期,表现为逐渐收敛,以⾄消亡。有的与世情⼈情⼩说融合,甚⾄消失了⾃我特征,如《蜃楼志》、《⼉⼥英雄传》;有的⾛向狭邪,如《品花宝鉴》、《九尾龟》、《海上繁华梦》等。新的民主科学的曙光即将出现,艳情⼩说在积极介⼊社会变⾰、关注中国前途命运的近代⽂学和新⽂学⾯前,全⾝⽽退。
艳情⼩说具有独特的认识价值,主要表现在⽂化的认识价值上。我们以为,对于研究中国⼈的精神世界和⽇常⽣活来说,《⾦瓶梅》、《⾁蒲团》的意义也许不亚于《红楼梦》。它反映了⼈的真实,对宋朝理学的桎梏表现出了强⼒反弹,反映了形形⾊⾊新旧⽂化的冲突和融合,也反映了⼈们⽐较普遍的性⼼理。许多在其他史料⾥难以到,或者说不清楚的问题,思想的、观念的、⽂化的、⽣活的、风俗的,都可以到艳情⼩说⾥去寻,艳情⼩说给我们提供了丰富、⽣动、典型的个案。其次,也表
现在⽂学的认识价值上。我们以为,⽂学名作也是建筑在质量、品次不同的⼩说之上的。艳情⼩说符合⽂学的基本特征,有典型环境、典型⼈物、典型事件,表达了⼀定的⼩说思想和系统的⽂学观念,艳情⼩说同样会给⼈以美感,它有助于⽣命幻想,缓释个体与社会的性问题。艳情⼩说还改变了某种⽂学传统,丰富了⼩说的题材,塑造了⼀⼤批成功真实的⼈物形象,其中有很多艺术性很⾼的⽂学作品,满⾜了⼤众⽂化需求,对性爱的⽂学表达作了可贵的探索。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瓶梅》,就没有《红楼梦》。
艳情⼩说还有特殊的警⽰意义。社会学家、教育⼯作者、⽂艺⼯作者经常提醒或建议政府,性作为⼀种本能并不是什么外⼒可以压制的,堵住了正道,它会⾛斜道,正常的性需求得不到满⾜时会将这种欲望引向歧路,性科学知识不能传播,黄⾊⽂化必然盛⾏。明清以来,民间的春宫画、淫秽⾊情⼩说⼤量流⾏,其实正是对禁欲主义的反动。
参考⽂献:
[1]鲁迅全集:第9卷[M].北京:⼈民⽂学出版社,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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