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积分制入户遴选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区 | 分配数 |
1 | 越秀区 | 4 |
2 | 海珠区 | 5 |
3 | 荔湾区 | 4 |
4 | 天河区 | 12 |
5 | 白云区 | 13 |
6 | 黄埔区 | 6 |
7 | 花都区 | 24 (含在机场调度转运工作人员10名) |
8 | 番禺区 | 13 |
9 | 南沙区 | 5 |
10 | 从化区 | 7 |
11 | 增城区 | 7 |
合计 | 100 | |
广州市2023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
工作人员入户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岁) | 年月 日 (岁) | ||||
学历 | 婚姻状况 | 未婚口离异口丧偶口已婚口 | 社保缴纳年限 | ||||
身份证号码 | |||||||
手机 | 广州积分入户条件 办公电话 | ||||||
工作经历 | |||||||
在隔离酒店工作时长(准确到月份) | (月) | ||||||
岗位分险等级 | □高风险 口中风险 □低风险 | ||||||
申报人承诺和签名: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日期: 年月日 | |||||||
审4 | 出意见 | ||||||
用人单位意见 | 区主管部门意见 | ||||||
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 (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 (固话与手机): | 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经核算,个人入户计共分。 (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 (固话与手机): | ||||||
注:1.申请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止2023年6月30Bo
2.转运工作人员参照上表评分。
广州市2023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
工作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序号 | 指标 | 指标内容及分值 | 说明 |
1 | 工作时长 | 在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满半年为起始点开始计分,每满1月加5分,不设上限; | 以广东省涉疫人员健康服务“一码通”系统隔离酒店工作人员信息档案及驻隔离场所工作专班出具的证明作为凭证。 |
2 | 工作岗位 | 在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高风险岗位工作每满1月加5分;在中风险岗位工作每满1月加4分;在低风险岗位工作每满1月加3分。 | |
3 | 社保缴纳 | 在广州购买社保,累计满1年计2分。 | 参考《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要求五险齐全。 |
4 | 表彰奖项 | 1.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50分); 2.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广东省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表彰 (40分); 3.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广州市委、市政府表彰(30分); 4.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广州市直机关或各区委、区政府表彰(20分)。 | 1.只计个人在广州市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项。 2.同一奖项只取最高分,不同奖项可累计计分。 |
注:1.申请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止2023年6月30日。
2.转运工作人员参照上表评分。
广州市2023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
工作人员入户申报评分表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 □高风险□低风险 | ||||||
评分情况 | |||||||
序号 | 指标 | 指标内容 | 分值 | 得分 | 总分 | ||
1 | 工作时长 | 在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满半年为起始点开始计分,每满1月加5分。 | 5 | ||||
2 | 工作岗位 | 在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高风险岗位工作每满1月加5分, | 5 | ||||
在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中风险岗位工作每满1月加4分。 | 4 | ||||||
在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低风险岗位工作每满1月加3分。 | 3 | ||||||
3 | 社保缴纳 | 在广州购买社保,累计满I年计2分。 | 2 | ||||
4 | 表彰奖项 | 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 50 | ||||
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广东省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表彰 | 40 | ||||||
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广州市委、市政府表彰号 | 30 | ||||||
个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广州市直机关或各区委、区政府表彰 | 20 | ||||||
说明 | 按照《广州市2023年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表》打分。 | ||||||
评分意见 | |||||||
初核人签名 | 复核人签名 | 区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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