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件
卫人才发〔2012〕5号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
各考区: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1〕2号)文件要求,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为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现将考务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1.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2年1月30日至2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请各考区、考点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2.各考区收缴考生报名费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收费。采用网上支付的考区须提前告知考生在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2月20日。
3.各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18日。
4.各考点、考区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5.各考区审核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28日。
二、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
自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各考区于5月1日前接收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部人才中心)下发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三、考试试卷交接、保管
1.考区在4月20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和试卷接收保管地点,将《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报卫生部人才中心。
2012年护士资格考试分数线2.考区在4月26日至5月8日之间,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卷交接单》,用于试卷交接。
3.卫生部人才中心在5月7日至5月18日之间组织发放试卷,考区接卷人员须仔细核对押运干警的身份,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中的内容要求,与干警共同逐个开箱检查,核对试卷袋数,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4.考区、考点应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保管和发放工作,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填写记录。交接完成后,考试专用物品须立即
存放至保密室内,须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
四、考试实施
1.考区须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考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应急预案;须于4月20日之前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卫生部人才中心。
2.各考区、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监考工作程序及考场指令可参考附件2、3。
3.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4.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以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
5.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等情况。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考点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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