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协关于加强集中供热建设满足居民取暖需求建议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0.24
【字 号】定政发[2008]73号
【施行日期】2008.10.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
正文
定西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协关于加强集中供热建设满足居民取暖需求建议案的通知
(定政发[2008]73号)
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市政协把定西市区集中供热建设列为工作重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先后到兰州市城关区和榆中县进行了学习考察,形成了《关于加强集中供热建设满足居民取暖需求建议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冬季供暖问题,事关广大人民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在加快定西市区集中供热建设、保障市民冬季取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集中供热工作起步较晚、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等原因,市区冬季供暖中还存在诸多矛盾、困难和问题。市政协提出的建议案,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务必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供热体制改革,优化集中供热布局,健全供热管理机制,加快市区集中供热建设步伐。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和采纳市政协提出的建议,及时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市区集中供热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积极付诸实施。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区政府要全力配合集中供热建设。特别是当前,由于煤炭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今年冬季居民供暖形势不容乐观。各级
、各部门要积极应对,全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确保按时、全面供暖,确保冬季供暖不出问题。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政协定西市委员会关于加强集中供热
建设满足居民取暖需求的建议案
  根据市政协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将市区集中供热情况确定为2008年调研课题,成立了调研组,由分管副主席带队,组织有关委员深入到市区部分供热企业和居民住宅小区,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对市区集中供热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赴兰州市城关区和榆中县考察学习,形成了《加强集中供热建设满足居民取暖需求》的调研报告。8月11日,经市政协二届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建议案。
  常委会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市区区域性集中供热工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广厦公司等8家单位先后建成了区域性集中供热网络,建设改造锅炉房16座、安
装锅炉35台,总容量303吨/小时,供热管道37公里,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166万平方米,占全部供热面积的80%以上。区政府积极争取到 9621万元的定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为市区集中供热建设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市区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从规范供热合同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供热电话,及时处理供热期间出现的突发情况及用户投诉等,有效化解了供热中出现的矛盾。
  常委会认为,由于市区集中供热起步较晚,供热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传统的供热管网技术含量低、部分供热设施陈旧、管线配制不科学、热费价格偏低、企业经济效益差、供热质量不高等原因,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供热体制存在弊端,集中供热规划滞后;二是部分供热设施老化严重,并网改造缺乏资金;三是供热资源浪费严重,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四是部分企业供热质量不高,供暖收费矛盾突出;五是集中供热政策宣传不到位,建筑节能保温技术推广慢。
  常委会认为,冬季供暖问题是城市居民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供热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当前,煤炭供应紧张、价格不断上涨、供热企业亏损、节能措施滞后的严峻形势,将会对今年冬季的供暖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高度重视。为了加快我市集中供热建设步伐,建议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行供热体制改革,形成集中供热合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区集中供热涉及到区及市发改委、建委、财政、物价、环保、质检、安检等诸多部门, 为了理顺供热管理体制,建议市政府成立市区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对规划、建设、改造、项目实施以及供热价格统一管理,实行市、区供热监督管理问责制,进一步明确职责,靠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
  二要尽快成立市供热总站或供热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政府主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市场运作”的原则,落实人员编制和管理职责,专门负责制定供热规划、行政执法和供用热方面的监督管理,同时按集中供热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组建隶属管理的2-3个大型供热公司,实行招标竞争、市场运作、企业管理。
  二、尽快出台供热规划,优化集中供热点建设
  一是尽快出台城区集中供热专项规划。根据城市规划、总体布局和市区供热市场潜力等综合因素,对全市热力需求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供热需求和分布状况,合理配置热源、热网,统筹规划,分期实施,尽快制定完善出台市区集中供热专项规划,指导集中供热建
供暖投诉设,加快市区集中供热步伐。为了节约费用,防止重复开挖,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依据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目标和供热规划,同时设计和敷设供热管网,坚决取缔乱批乱建乱挖现象,凡新规划拟建的集中供热点必须符合远期供热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整合资源,优化集中供热点建设。对现有的100多台4吨及以下小型锅炉有计划、有步骤地逐年淘汰,争取4-5年完成,最终建成2-3个大型的供热公司。在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拆除自用锅炉,对未纳入集中供热区域内已建设的小型锅炉房,也要按照规定实行特许经营。
  三是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对热源、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对问题较多、供热压力不足、管网锈蚀严重的旧楼管网,要进行普查,做到情况明、问题清,按照市场运作原理,动员督促供热企业及热用户积极配合,筹措资金,列出老旧管网改造时间表。
  三、建立供热资金保障体系,探讨供热价格形成机制
  一是建立城市供热保障金。要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从依法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供热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中划出30%或适当比例,作为城市供热保障金,用于供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补贴。
  二是制定出台城市集中供热优惠政策。明确集中供热并网资金、住房供热维修基金筹资渠道、低收入困难体采暖保障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暖费补贴办法等,确保广大干部众冬季采暖需求;财政、税收等有关部门要学习兰州经验,用足用活财税政策,对集中供热企业实行免税优惠政策,对社会效益好、确有特殊因素致使一时困难的供热企业应实行政策性补贴。
  三是建立热力价格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物价等部门要对供热成本进行监测,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科学测算,合理定价。根据我市燃煤供应特点,当燃料价格在一年内变化达到或超过10%以上时,对供热企业进行成本核算、论证,通过价格听证会调价或政府采用宏观调控、价格干预、财政贴息的办法解决因燃料价格上涨对供热企业的影响,平抑供热价格,确保集中供热企业保本经营。物价部门应搭建一个让各方参与沟通的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物价、建委、财政、供热企业、社区众共同参与政府定价的供热机制。